改革開放以來,浙江臺州既沒有國家的特殊政策,也沒有國家大的投資,更沒有區位優勢可以吸引外資,卻創造了一個個奇跡。綜合經濟實力從全省11個地級市的倒數第2位,躍居全省前列,僅次于杭州、寧波、溫州(有些指標已超過溫州)。國內生產總值從1978年的10.13億元增長到2002年的845億元,財政收入從1.19億元增長到84億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311元增長到12000元,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從120元增長到5010元。市區綜合經濟實力位居全國231個大中城市的第41位。臺州經濟現象引起了省內外各級領導和廣大專家學者的高度關注,探討不斷,眾說紛紜。究竟是什么推動了臺州經濟和社會的快速發展?筆者認為,臺州人的敢闖敢冒、敢于拼搏的艱苦創業精神和鄧小平理論的有機融合,使臺州人率先從計劃人走向市場人,實現了臺州經濟和社會的騰飛。
所謂“計劃人”,就是在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一切都受計劃的支配和影響的勞動者。所謂“市場人”,就是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情況下,受市場經濟影響并適應市場經濟基本要求的勞動者。在計劃經濟時代與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對勞動者來說,他們的勞動權利、擇業權利、消費權利、利益傾向、文化特征、道德準則等方面都有很大差別。市場人有完全獨立的勞動力產權,擁有不可剝奪的財產權和投資權,擁有自由擇業權和勞動組織方式的選擇權,擁有自主消費權,具有不同的文化理念和道德標準。
一、搶抓機遇,臺州人率先從計劃人走向市場人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揭開了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歷史序幕,臺州人搶抓機遇,率先從計劃人走向市場人。
1.積極推行農村聯產承包責任制,臺州農民開始擁有獨立的勞動力產權
臺州各地在學習和貫徹十一屆三中全會精神時,許多地方就自發地搞土地承包責任制,使廣大農民從集體的枷鎖中解放出來。1979年,當時的天臺縣南北公社、黃巖縣店頭公社等地不少生產隊已開始搞各種形式的生產責任制。1980年9月,中共中央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農業生產責任制的幾個問題》的通知,肯定并進一步推動了臺州農村生產責任制的展開。據1982年2月統計,當時有96.8%的生產隊建立了聯產承包責任制。這一“包”字就把臺州90%以上的農民從“集體”的束縛中解放了出來,獲得了勞動力產權。這就為廣大農民離開土地外出打工、經商、辦企業等擇業自由,奠定了基礎。
2.大批能工巧匠闖蕩世界,臺州人開始實現自由擇業權
臺州人多地少,歷史上就有外出謀生的風氣。農村實行聯產承包制后,臺州人成千上萬地走出家門,走向杭州、上海、北京乃至全國各地,他們做木匠、當泥匠、補皮鞋、做豆腐、當建筑工等等。早在80年代臺州就有五六十萬人外出打工。據“五普”資料,臺州每5個人中就有1個人外出經商辦企業。他們遍布全國各地,其中超過萬人的省市區有上海、廣東等15個。他們經歷了異常艱苦的創業過程,但他們卻實現了自由擇業權,并且不少人艱難地完成了原始資本積累。臺州今天的一些著名企業家,差不多都有當年外出闖蕩的經歷。
3.大辦各類非公企業,臺州人開始擁有財產權
改革開放之后,臺州人大力發展水產、水果,并以本地的水產、水果以及巖石為原料,自主投資,自辦企業,各類企業如雨后春筍。至1983年末,就有各類自辦企業8227家,務工人員達到21萬人,占農村常年勞動力的15%左右,并有40余萬人依附于這些企業,分散在各家各戶從事編織、包裝、運輸等輔助性勞動。1978年臺州僅有工業企業4669家, 1995年發展到8.7萬家,其中股份合作制企業11682家,個私企業6.7萬家。勞動者個體開始有了自己的財產權和財產處置權。
4.不斷擴大投資領域,臺州人逐步實現自己的投資權
從興辦各類股份合作企業和個體私營企業開始,臺州人逐步擴大投資領域,從工商企業發展到農業、漁業、交通運輸業,后又擴大到公路、橋梁、供水等基礎設施產業和文化、教育、體育、衛生等社會事業,以及金融業。在臺州,每100人當中,就開辦了1.6家工業企業,有4個工商戶。臺州的高速公路、椒江大橋、黃椒溫引水工程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都是老百姓用股份制辦法投資建成的。臺州職業技術學院、臺州市中心醫院、臺州市實驗中學等一大批社會事業,也是群眾投資建成的。在臺州的固定資產投資中,80%以上都是民間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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