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利用煤炭資源,山西省政府日前出臺了《關于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實施意見》,從煤炭開采、焦炭冶煉兩大行業入手,推進循環經濟的發展。
意見要求,煤炭行業首先要改進資源開發利用方式,推進循環利用,延伸產業鏈條,調整改造中小煤礦,淘汰落后生產能力。鼓勵利用煤矸石、煤泥等低熱值燃料生產電力和新型建材產品。到2010年,大型煤炭基地內的小型煤礦數量減少70%,年產30萬噸以上礦井的煤炭產量要占到總產量的90%以上。全省國有大型煤炭企業和大型煤礦主要工業污染源治理和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和地方法規標準,大中型煤礦礦井水復用率達到70%以上,排放達標率100%,礦區可綠化區域內草木覆蓋率達到70%以上。煤矸石利用率達到當年排放量的70%以上。
同時,焦炭行業要嚴格控制總量、淘汰落后工藝、優化產業布局。鼓勵煉焦企業區域集中,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加快推進焦化產業的集約化發展。到2010年,將關閉淘汰落后生產能力4000萬噸以上,焦炭企業數量減少到150家左右,企業平均規模達到60萬噸以上。噸焦耗新水控制在2.5立方米以下,焦爐煤氣利用率達到95%以上。(煤炭工業協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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