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和平解放協議簽定以后,中央軍委毛澤東主席發布了進軍藏的命令。同時,為了貫徹執行協議,中央任命張經武為中央人民府駐西藏代表。張經武于1951年6月13日離開北京,取道香港、印度到達西藏的亞東,7月16日見到達賴喇嘛,向他轉達了毛澤東主席對達賴喇嘛派代表進行談判這一愛國主義行動的贊揚。
與此同時,人民解放軍進藏部隊兵分四路,從西康、云南、新疆、青海等地向西藏挺進。由軍長張國華、政委譚冠三率領的十八軍一部,于1951年8月28日自昌都出發,10月26日到達拉薩;由范明率領的十八軍獨立支隊于8月22日由青海香日德出發,11月4日到達藏北那曲,12月1日到達拉薩。新疆部隊的一支騎兵部隊,于8月3日進駐阿里首府噶大克;云南進藏部隊一個團,于9月12日自門工出發,于10月1日進駐察隅。隨后十八軍進藏部隊于11月15日,分別進駐江孜、日喀則,1952年進駐山南隆子,7月6日進駐邊防重鎮亞東。至此,人民解放軍已進駐西藏各邊防要地,把五星紅旗插上了喜馬拉雅山。
各部隊在進軍西藏的途中,發揚了艱苦奮斗的精神,戰勝了雪山激流、高寒缺氧、供給不足的困難,嚴格遵照中央制定的“進軍西藏、不吃地方”的方針,恪守政策紀律,宣傳執行協議,一邊進軍,一邊開展上層統戰工作和群眾工作,部隊所到之處,都受到藏族人民的歡迎,得到了各階層在售糧和運輸方面的大力協助。
當時國家經濟正處于戰后的恢復狀態,又在準備進行抗美援朝戰爭,就在這種國家經濟困難的情況下,中央仍保證了進藏部隊的物資供應。朱德總司令就此作了具體部署,要求西南局、西南軍區不惜任何代價修筑康藏公路。以車輛運送、飛機空投、耗牛馱運等辦法、解決物資運送問題。臨近西藏的四川、西康、云南、青海、甘肅和新疆等省區,在籌集糧食、組織運輸、修建道路等方面,都給予了大力支持。各地的醫務、畜牧、氣象、礦產以及社會科學等方面的專家教授,如李利、林耀華、李安宅、于式玉等也隨軍進藏,為發展西藏的經濟、文化事業,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進軍西藏的部隊認真執行毛澤東主席的“生產與筑路并重”的指示、進軍部隊多數人留在后方修筑公路,只有少數人進入拉薩、江孜、日喀則、察隅等地。進駐后,他們一方面在生活上勤儉節約,一方面又大力進行開荒生產,逐步打通與印度的商貿關系,克服了供應的嚴重不足,終于在十分困難的條件下逐步站穩了腳跟。
按照“十七條協議”規定,經中央軍委1952年1月批準,成立了中國人民解放軍西藏軍區。張國華任司令員,譚冠三任政治委員,阿沛·阿旺晉美任第一副司令員,朵噶·彭措繞杰任第二副司令員,昌炳桂任第三副司令員,范明、王其美任副政治委員。至此,西藏軍區和此前成立的西藏工委一起,承擔起貫徹黨的方針路線,維護和實現和平解放西藏的協議,履行保衛國防,建設西藏的歷史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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