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世界銀行及世界銀行集團下屬的國際金融公司(IFC)發布了《2008全球商業環境報告》。報告顯示,2006/07年度全球商業環境得到進一步改善。
報告稱,2006年4月至2007年6月期間,共有98個國家采取了200項改革舉措。改革內容包括簡化創業手續、加強對財產權的保護、改善投資者保護、擴展信貸渠道、降低稅收負擔、加速貿易發展并降低貿易成本等。在改革方面居前十位的國家依次為:埃及、克羅地亞、加納、馬其頓、格魯吉亞、哥倫比亞、沙特阿拉伯、肯尼亞、中國和保加利亞。該報告列舉了中國所采取的出臺新的《物權法》和《企業破產法》等改革舉措。
報告還對178個國家的商業環境做了排名。商業環境最佳的前10個國家和地區依次為:新加坡、新西蘭、美國、中國香港、丹麥、英國、加拿大、愛爾蘭、澳大利亞和冰島。中國大陸和中國臺灣分別排在第50和83位。排名所依據的十項指標涉及企業在創業、經驗、貿易、稅收和關閉等方面為滿足政府相關要求所需花費的時間和成本。宏觀經濟政策、基礎設施質量、匯率波動、投資者印象和犯罪率等因素并未納入此次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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