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科學與宗教依存
在人類文化領域,科學和宗教是兩種獨立的歷史形式,有相對立的一面,也有相依存的一面。在愛因斯坦思想中,既有前者的明確認識,也有后者的清晰表述。愛因斯坦說:“科學沒有宗教就像瘸子,宗教沒有科學就像瞎子。”(1,p88)
科學“要通過構思過程,后驗地來重構存在”(1,p86),只能斷言“是什么”,而不能斷言“應當是什么”(1,p87),科學解決不了價值問題。宗教則是做出一切種類的價值判斷的一種形式,它涉及對人類思想和行動的評價。進而言之,宗教不能夠有根據地談到各種事實以及它們之間的關系,因此是一種抽象的虛幻斷定,科學恰恰在這一點上以實證來質疑和補充宗教,反過來也接受宗教的精神啟示。愛因斯坦從兩個方面揭示出科學與宗教的依存性。
第一,“雖然宗教可以決定目標,但它還是從最廣義的科學學到了用什么手段可以達到自己所建立的目標。可是科學只能由那些全心全意追求真理和向往理解事物的人類創造。然而這種感情的源泉卻來自宗教領域。同樣屬于這個源泉的是這樣一種信仰:相信那些對于現存世界有效的規律能夠是合乎理性的,也就是說可以由理性來理解的。我不能設想一位真正的科學家會沒有這種深摯的信仰。”(1,p88)
第二,科學與宗教并非完全的周延相對,這并不影響兩者的協和。“一個信仰宗教的人是虔誠的,意思是說,他并不懷疑那些超越個人目的和目標的莊嚴和崇高;而這些目的和目標是既不需要也不可能有理性的基礎。但是它們的存在同他自己的存在是同樣的,是同樣實實在在的。在這個意義上,宗教是人類長期的事業,它要使人類清醒地、全面地意識到這些價值和目標,并且不斷地加強和擴大它們的影響。”(1,p86)
立足文化發展史,愛因斯坦闡明科學與宗教對應著的真理與價值的契合關系及其個中緣由。科學是“尋求我們感覺經驗之間規律性關系的有條理的思想”。科學直接產生知識、間接產生行動的手段。如果事先建立了確定的目標,它就導致有條理的行動。至于建立目標和做出對價值的陳述則超出了它的作用的范圍。科學從它掌握的因果關系這一點來說,固然可以就各種目標和價值是否相融做出重要的結論,但是關于目標和價值的獨立的基本意義,仍然是在科學所能及的范圍之外。至于宗教,則相反,它涉及的目標和價值,并且一般地也涉及人類思想和行動的感情基礎,只要這些不是為人類的不可改變的遺傳下來的本性所預先決定了的。宗教關系到人對整個自然界的態度,關系到個人生活和社會生活理想的建立,也關系到人的相互關系。宗教企圖達到這些理想,它所用的辦法是對傳統施以教育的影響,并且發展和傳布某些容易被接受的思想和故事(史詩和神話),這些思想和故事都適宜按照公認的理想來影響價值和行動。(1,p92-93)
愛因斯坦認識到宗教保留著人類原始的價值與理想,此乃根植人類本性的寶貴精神啟示,值得作為文化遺產加以揚棄與繼承。但是,一方面,這些宗教傳統的神秘的、象征性的內容遇有實證必同科學發生沖突;另一方面,只要宗教的這套觀念包含著它對那些原來屬于科學領域的論題所做的一成不變的教條式的陳述,這種沖突就一定會發生。因此,為了保存作為精神向往的“真正的宗教”,“最重要的是要避免在那些對實現宗教的目的實際上并非真正必要的問題上引起沖突”(1,p93)。也就是說,作為較高級精神文化活動方式的科學,不可以采取“唯科學主義”的“霸權主義”排異,而應該進一步提升宗教精神文化:一是,科學要為宗教的沖動清洗它的擬人論的渣滓;二是,科學通過展示現實世界的合理性,促使產生科學的神圣性和人們對之的崇敬感情,把人從個人自私自利的要求、欲望和恐懼的奴役中解放出來,從而對體現于存在之中的理性的莊嚴抱著謙恭的態度,也就是“幫助我們對生活的理解能達到宗教的精神境界。”(1,p90-91)這種宗教精神實質上一種普遍的宇宙與人文價值終極關懷,在科學家那里首先就是一種宗教的、神圣的謙恭與獻身精神。首先是認識到科學對宗教的提升任重道遠,“主張有一個能干涉自然界事件的人格化的上帝這種教義,決不會被科學真正駁倒,因為這種教義總是能躲進科學知識尚未插足的一些領域”(1,p90)因此科學的光芒需要不斷向宗教領地投射,科學家要有一種“宗教的獻身精神”。而只有源自“宗教”的獻身精神,才能使得科學家遠離直接現實,經得起寂寞,矢志不移地從事艱苦的科學研究和探索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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