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青海玉樹,賽馬場安置點。這里成玉樹最大的臨時安置點。韓萌 攝
新京報4月17日報道昨天,玉樹州州委常委、統戰部部長羅松仁青表示,今日,地震遇難者的遺體將會統一埋葬。
他表示,今日埋葬的將是740余名遇難者。這些遇難者的家人已經同意對他們進行土葬。埋葬工作按相關政策進行。
羅松仁青還表示,在當地打工者的遺體也根據親人的意愿,有的已經運到了西寧。是運回鄉還是就地火化,由親屬自己決定。
■ 政策
遺體處理意見出臺,要尊重死者尊嚴
無人認領遺體 建DNA數據庫
據新華社電 青海民政廳15日制定《青海省玉樹縣“4·14”地震遇難人員遺體處理意見》。共有9方面規定:
1、遺體處理時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要尊重死者尊嚴,尊重少數民族喪葬習俗,并做好親屬的安撫工作。
2、遺體處理由西寧市、互助縣、海晏縣、共和縣、同德縣、貴德縣、貴南縣、剛察縣殯儀館承辦。
3、根據遇難者有效身份證件或經親屬辨認,能夠確認死者身份的,由民政部門安排火化或土葬。
4、既無有效身份證件也無親屬辨認,無法確認遇難者身份的,要盡力對遺體進行編號、記錄、拍照、提取可供DNA檢驗的檢材,并由公安部門統一保管和檢驗,建立地震遇難人員身份識別DNA數據庫。遺體及時火化。
5、遇難者經確認是外國人的,遺體由中國殯葬協會進行防腐處理。
6、遺體搬運和火葬,應當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參照衛生部有關技術方案進行。為避免因遺體腐爛造成環境污染,在遺體發現后應盡快完成相關鑒別程序并進行處理。
7、受傷人員在醫療機構死亡的,醫療機構要依法出具《死亡醫學證明書》,及時通知當地民政部門指定的殯儀館。
8、傷病員在轉移救治過程中死亡的,由救治地民政部門指定當地殯儀館統一負責遺體火化工作。
9、遺體火化后無人認領的骨灰,由救治地殯儀館編號后暫時保存。待災區恢復正常生產和生活秩序后,救治地公安部門和殯儀館負責保存的遇難者相關資料、骨灰等再作移交。
(本文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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