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證券市場周刊》關于《證監官員陷落》(以下簡稱《陷落》)的報道,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日前接受了媒體采訪。該負責人表示,證監會將對李莉直系親屬炒股問題做出處理。
4月14日,《證券市場周刊》已經刊發了報道與事實不符的致歉聲明。
將處理李莉直系親屬炒股問題
中國證券報:對于舉報人反映李莉及直系親屬炒股的問題,證監會將如何處理?
答:2008年6月底,我們接到蘇某某、李某某對李莉的舉報,接到舉報后,我會高度重視,立即開始對舉報事項進行認真調查核實。在“李莉事件”中,我會堅持實事求是和重視證據的原則,依紀依法辦案,經過大量深入細致的調查,并與通信等相關部門核查,沒有證據表明李莉從事內幕交易。同時,在接到舉報人反映李莉通過本人手機操作其前夫賬戶買賣股票的情況后,我會即向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查詢,對方回復,電話記錄查詢的最長期間是6個月,無法查實從2006年12月19日至2007年4月18日尾號為“2279”的手機具體使用情況。因此,無法認定李莉利用該手機操作了其前夫賬戶買賣股票。
同時,調查發現,李莉母親王某某開設股票賬戶,從事股票交易,在婚姻存續期間,其丈夫李某某從事股票交易。上述行為違反了《關于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關于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買賣股票的有關規定。
在此過程中,李莉前夫及其母蘇某某還反映了李莉騙購經濟適用房的問題,鑒于舉報人提出已將此事向北京市相關主管部門舉報,同時,考慮到購買經濟適用房的相關政策比較復雜,騙購經濟適用房的核查工作由相關主管部門出具核查意見更權威,為此,我們多次要求舉報人將北京市相關主管部門的核查結果反饋我會。至2010年4月6日,蘇某某向我會提供了北京市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信訪答復意見書》,由于該意見書未對李莉是否騙購經濟適用房問題做出認定,為此,我會已經著手對此事做進一步調查。待核查清楚后,我會將對李莉直系親屬買賣股票問題一并做出處理。
新聞媒體對維護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證監會始終高度重視媒體的意見和建議,歡迎廣大媒體進行輿論監督,隨時向我們反映情況和問題。證監會將本著公開、透明的原則,進一步加強與廣大新聞媒體的溝通與交流。同時也希望新聞從業人員堅持“準確監督、科學監督、依法監督和建設性監督”,保證新聞報道客觀、真實、準確。證監會將加強對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管理,對工作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決不姑息。(申屠青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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