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評價:
民眾參與公益仍屬“命令型”
有專家評價,作為國民收入的“第三次分配”,慈善是市場分配、政府分配的有益補充,能夠緩解和調節貧富差距,減少社會矛盾,增強社會的凝聚力。然而,目前我國民眾參與公益大多仍屬于行政命令型、突發災難型的激發愛心方式。
有意思的是,廣東省民政廳廳長劉洪曾透露,廣東正在進行公益慈善事業地方性法規起草前的調研準備工作,希望通過立法突破束縛公益慈善事業發展的桎梏。根據媒體報道,中國扶貧基金會副秘書長李利對此感到歡欣鼓舞。
網言網語
網友“說點人話”:為響應“廣東扶貧濟困日”,廣東潮州在全市范圍籌集“六千萬善款”,我所在的高中被要求每位學生都強制捐錢至少20元,而老師至少200元。據事后的了解,其他學校也都有相關規定,而且都是20元起價,而全市的許多事業單位也都要求員工至少捐款200元。
網友“pp2133”:我“捐”出的300元是學校直接從工資里扣除的,可憐我每月基本工資890元、課時費96元、一個月的早讀費8元、晚自習180元……不當班主任每月能領到1336元,再扣除房租、水電等基本開銷1278元,最后每月所得為58元!再捐出300元,這個月可怎么辦?
網友“o中南人o”:我們普通的被逼捐1500,有職務的2000,頭幾個月以慈善的名義被逼捐4000,今年共被逼捐5500。日子怎么過?
網友“llz198301”:個人捐兩百已經算幸福的了,在我所在的廣東汕尾,全市要捐10億啊,科級干部一個要3000,普通職工1000。
某網友:這種事情很普遍啦,一般都是含沙射影的提點幾句,但是以文件的形式規定出來,確實很強大!
本報記者 張歐 實習生 秦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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