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牌縣委書記鄭柏順簽發的“勞教”文件。 本報記者 洪克非攝
中國青年報6月23日報道
33歲的何守業至今不敢回家。其父何吉上因舉報村支書侵占退耕還林款未見“效果”,多次上告,被認定“沖擊國家機關”。在檢察機關認定其不構成犯罪之后,湖南省永州市雙牌縣委書記鄭柏順簽發“勞教”文件。2009年8月,永州市“勞教委”決定對何吉上勞動教養一年。
在指控何吉上的兩大本厚厚的案卷材料中,何守業也是犯罪嫌疑人。
“被退耕還林”
矛盾起源于當地實施退耕還林中的問題。
從2007年開始,家住雙牌縣打鼓坪林場雙豐村的何吉上和部分村民,先后到市縣兩級書面反映該村支書何建上利用職權損害村、組集體利益,在退耕還林中“上下其手”。
何吉上等村民稱,2003年10月,村支書何建上為套取國家退耕還林補助款,利用職權將山場400多畝一直“長勢很好”的油茶林和100多畝松樹林燒毀后“退耕還林”。在這一“浩大”的工程中,順帶把何吉上家的4畝有林權證的油茶林也一并“退耕還林”了。
多位村民說,此舉讓村支書獲利很多:國家發放的每畝每年230元退耕還林補助款,支書何建上只同意給原承包戶20元。僅此一項,“何建上就非法套取項目資金近百萬元”。何守業表示,他家的山林是上世紀80年代種的油茶樹,林權證注明為4畝,實際上是幾塊小山林,總計15畝。每年不用施肥管理,都有1000多元收入。在“被退耕還林”后,村支書從財政所領取的退耕補助中,一般村戶每畝給20元,而他家竟然連這20元都沒有。
除此之外,何吉上等村民還認為村支書在出賣馬介頭大灣古路下43畝松杉山時,本村村民出價3.4萬元沒有買到,卻被打鼓坪林場荷塘工區黨支書蔣某以2.8萬元買到了。還有,何建上不經林地承包戶的同意,就擅自串通各組組長把村里的幼林賤價出售。所得巨額款項,村民卻未見分文。
對于靠山吃山的當地村民來說,村支書此舉無異于斷了他們今后的生路。于是,何吉上等人開始找打鼓坪林場反映情況。未果后,他們又赴雙牌縣委、縣政府等部門上告,引起了雙牌縣相關部門的重視。
但舉報信經層層批轉后,最終被批轉到何吉上等人控告的涉事方之一——打鼓坪國有林場調查處理。結果讓舉報人感到十分意外——“林場派人和我們談,警告我們不要再告了,要告也搞不贏;對我們反映的問題卻極力回避。”舉報人之一何改成說,“被舉報的人更囂張了,我們強烈要求重新調查。”
被質疑的調查
2007年7月20日,雙牌縣委政法委、聯席辦、縣人大內司委、縣公安局森林分局組成聯合調查組,與林場領導及有關部門的負責人,到雙豐村“核實情況”。當天,聯合調查組即針對何吉上等人反映的問題,“高效”地作出了4頁紙的書面《回復》。
《回復》稱,2003年,村支書何建上在租賃喇叭口等山場約500余畝山林土地退耕還林前已經召開了“群眾會議”。當年10月,部分農戶在租賃花名冊上簽字確定了租(借)關系。調查組認定,“何吉上沒有在租賃土地花名冊上簽字,但委托了堂兄何發上處理茶山場的茶樹事宜。何吉上在2007年元宵節前一天,領取了147元土地租賃費。”
蓋有四個部門公章的這份《回復》承認,打鼓坪林場在2007年6月底組織雙方調解時,考慮到何吉上沒有在租賃土地的花名冊上簽字,“與何建上充分協商后,將何吉上的土地如數歸還,在土地上造的林木歸何吉上所有。政策規定退耕還林每畝每年補貼230元總共8年,前4年作為何建上的投資成本,后4年歸何吉上所有”。
但多個部門的調查無法獲得舉報人的信任。
“先不說自己的(山林)沒有委托任何人同意村支書搞退耕還林,他們提供的花名冊都是我們上訪之后造的假!”何守業認為,“偏偏找一個死了的人來誣陷我們家拿了147塊錢,你說好笑不好笑!”
何守業說,調查組所說的其父親何吉上委托何發上辦理“退耕”手續,實際上,2003年的清明節前后他的這位堂叔何發上就因為肺癌去世,而退耕還林當年11月份左右才開始搞。一則,死去的何發上不可能在6個月后“復活”,代為處理親戚事務。此外,調查組也不可能在4年后從其嘴里核實此事。
該《回復》指出,何吉上所指的自家承包山林被私自轉讓一事,是“各組群眾會議討論決定的”,并且“你家的承包責任山與組集體山林連為一體,不宜劃分另行轉讓”。何守業據此反駁:事實上,他家承包合同書里的“廟后山”離集體山林起碼4公里遠,另外一塊以組里名義簽訂承包合同的4畝杉林,后來分給了各戶種樹——也離集體林地二三公里。
在舉報的1100畝青山轉讓后所得277萬余元的去向問題上,該《回復》說明,這筆款是按照1984年分山人口平均分配的。何吉上共分得林木款1400余元,此款何吉上領取后就已借給了本組組長何茂成的兒子“何守業”購車之用。
《回復》中的這段文字尤其激起了何吉上的怒火。何守業說,他家所在的三組組長何茂成也是村支書的親戚,何茂成的兒子非他“何守業”,而是另有其人。但在這份調查報告中,自己莫名其妙地成了組長的兒子。而且兩家人之間如果有財務借貸,應該有憑據為證。可是,調查組竟然采取無證“推斷”,作出結論。
采訪中,一些村民進而指責調查組的“不公正”、“不專業”事出有因。
他們稱,2007年開始的那次調查,有關部門都是找村組長了解,并在被舉報的村支書家里進行談話,而該村有3名組長是支書的親戚。“調查組到了打鼓坪就在何建上等村干部家里吃喝,結果會對我們有利嗎?”打鼓坪一位村民認為,有些官員在“包庇”村干部。
2009年11月25日,雙牌縣曾經參與本案調查的部分工作人員接受了記者的采訪。有官員對上述說法極力否認。其時,打鼓坪林場場長蔣崇信卻認為,“何吉上告狀是因為自己被免了村支書,而對新任支書何建上等人生恨。何吉上家的退耕還林款沒有到位,是他們自己不去領取”。但據調查核實,何吉上迄今從未任職該村支書。
2010年6月22日,中國青年報記者從湖南省林業廳退耕辦副主任覃正亞處了解到,國家實施退耕還林政策的指導思想是改善生態環境,針對的是糧食產量不高、容易引起水土流失的陡坡耕地,國家給予補助,每年230元/畝。剛開始時,部分群眾因對政策了解不夠,積極性不高,各地方往往動員大戶承包。之后,百姓看懂政策,積極性上升,隨即出現了“2004年、2005年開始退耕還林計劃變少,百姓興趣上升”和“普通農戶與承包大戶之間利益沖突”的兩類矛盾。
為了防止矛盾發生,2005年3月3日下發的《湖南省退耕還林工程大戶承包管理暫行辦法》中強調,要在退耕農戶自愿的前提下實行大戶承包,國家補助由承包人與退耕農戶充分協商,按照互惠互利,雙戶自愿的原則,約定分成比例。各地要防止大戶強租、騙租土地產生利益糾紛。此后的2008年,湖南省政府又下發了15號文件,以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其中規定:承包合同不規范的要修正規范,沒簽合同的必須補簽,同時,在第二輪退耕還林補助期間,承包大戶不再享受補助。
公安機關認定涉嫌犯罪,但檢察機關認為不構成犯罪
由于對調查組的結論不滿,何吉上等人又踏上了舉報之路。
2008年8月25日,雙牌縣紀委、縣人民檢察院、縣林業局、縣公安局森林分局等多部門按照領導批示,深入雙豐村調查取證。上述部門具名的《關于打鼓坪林場雙豐村何吉上、何改成反映村支書何建上有關問題的調查報告》認定,該村進行林木資產轉讓,是經過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并簽了合同的,是合法的。
關于何吉上等人反映的少批多砍,盜伐林木9300立方米的問題,調查報告稱,“經聘請雙牌縣林業局林業工程師呂海軍、艾國勛、張衛東、唐天亮到采伐山場進行面積勾繪及林業蓄積量鑒定……木材銷售合同面積為526.9畝,鑒定實際面積為469畝……木材蓄積量為1941.7583立方米。鑒定實際采伐木材1400多立方米……沒有違規超砍。”
對此,有村民指出林業工程師張衛東正是林場上屆黨委書記張衛楊的弟弟,認為評估鑒定不客觀。而何吉上等人告的就是林場和村干部處事不公。
調查組還認為,不存在村支兩委暗箱操作、盜伐林木和低價出售的問題。至于將油茶林焚燒后搞退耕還林是因為該油茶林已經老化,是當地村民主動同意以每畝10元~20元的價格租給何建上的。至于何吉上的油茶林,“因為何當年不在家,沒有簽訂租山合同是事實。2007年經打鼓坪林場與雙方當事人協商,從2008年起,何建上在何吉上家‘荒林’里所搞的退耕還林,其補助歸何吉上領取。因何吉上未立賬戶,2008年打鼓坪林場財政所將本該由何吉上領取的退耕還林款打到了何建上的戶頭上,通過做何建上的工作,何建上也同意將何吉上的退耕還林補助另立一個賬戶,后4年及增加的8年補助直接由何吉上領取。”
至于何吉上前述“委托死人領款”及“將1400元借給‘何守業’”等問題,調查報告并未涉及。
2008年春天,冰凍災害導致山林毀壞嚴重。
此前林場蔣某“買下了”馬介頭山上的杉木,因與村民何連成等人的矛盾并未解決,“一直沒有砍”,冰雪過后,山頭樹木毀壞嚴重,便請民工去“撿雪壓木”。
何吉上等人不準,認為蔣某盜伐林木,并報告打鼓坪林場派出所,但無人出警。何等人強行將“被砍”林木扣押,拖至一村民家中。此舉在當地相關材料中被表述為“要挾縣委政府”的重要證據。
案卷顯示,2008年5月23日,被害人(買樹人)蔣某以何吉上等人涉嫌聚眾哄搶向當地警方報案。同年9月3日,雙牌縣公安局對何吉上等3人立案偵查,同年11月6日對何吉上等3人刑事拘留。檢察機關審查后,認定“何吉上等人聚眾哄搶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由公安機關自行撤回補充偵查”,公安機關再以何吉上等人還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為由,以涉嫌兩罪并案偵查。
2008年12月11日,雙牌縣人民檢察院將此案報經永州市人民檢察院認定,“何吉上等人聚眾擾亂社會秩序雖造成嚴重社會影響,但其行為并未造成嚴重經濟損失,其造成的社會影響、政治影響還沒有明確的司法解釋”,因此不構成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同日,已被關押了37天的何吉上等人被釋放。
“我沒有犯罪,你關我那么久,總得賠我吧。”退耕還林款沒有要成,何吉上心頭又添“新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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