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雷人標語:重金收購疑犯 貨到付款。
“要過年了,重金收購搶劫搶奪犯,每個3000元!”“入室盜竊犯,每個2000元,限本地區捕獲,貨到立即付款!”你瞅準了,這不是茶余飯后的扯談,而是紅布白字的標語,被張家界永定區南莊坪辦事處掛在其轄區,日前,在網上一經曝光,就引來爭議不斷,有人認為是將治安管理當兒戲、缺乏嚴肅性,也有人認為很有創意,詼諧大方。
張家界雷人標語明碼標價收購疑犯
2月7日上午,網友“鬼都怕反手”從張家界公眾論壇轉載到紅網論壇一個爆料帖,附帶兩張張家界工商行政管理局門口的照片,稱南莊坪辦事處掛出打擊兩搶一盜的標語,明碼標價收購疑犯,像個商業廣告,有失莊重,且并不雅觀,同時建議永定區政府、區政法委、區公安局嚴肅查處,盡早更正該標語,以避免由此產生的不良影響,以正視聽。
帖中照片顯示,在一幢懸掛“工商行政管理”六個金色大字招牌的辦公大樓正門前,掛著兩條白字紅底的標語橫幅,其中一條紅色條幅上印制的內容是“要過年了重金收購收購搶劫搶奪犯每個3000元”,第二條幅的內容是“入室盜竊犯每個2000元(僅限本地捕獲)貨到××”,兩條幅下的右下角印有一行小字,即標語的宣傳單位是“南莊坪辦事處”的字樣,很是吸引人的眼球。
整個條幅后面的背景是一家政府部門的大門,大門前懸掛著四盞紅燈籠,左右兩旁掛著兩塊牌,黑字白底的,左側一塊是“張家界市消費者委員會”,右側是“張家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正門懸掛“工商行政管理”,上面也掛有“熱烈祝賀張家界市人大政協五屆二次會議勝利召開!”橫幅,大樓正門前面還停著一輛草綠色的出租車和兩輛銀灰色的私家車。
網友熱議:是兒戲,是創意,有無必要?
“南莊坪辦事處是將治安管理當兒戲!”在張家界公眾論壇,網友“鳴權”、“晨練一號”等就發帖認為,“這是誰的杰作?一點也不嚴肅,尤其是提出重金收購之詞實屬不妥,否則那又是哪家公司收購的?有營業執照嗎?完稅了嗎?很搞笑,滑稽!”“政府部門的口號,不是演員臺上說相聲,不是表演,要講究娛樂性,不然會影響政府的形象。”
不過,也有自稱知情的網友透露,“南莊坪辦事處很重視治安工作,對于抓獲‘兩搶’的有功人員,在區政府獎勵5000元的基礎上,辦事處再另行獎勵3000元,也就是說,凡是在該轄區抓獲現行搶劫、搶奪嫌疑人的,可以拿到8000元獎勵,這是很大的力度了。辦事處初衷就是為了加強宣傳效果,讓人們更容易記住,所以才換了一種‘不嚴肅’的口氣來說話。”網友“通靈寶玉”留言道。
另外,網友“番薯粉粉兒”、“電子競技”等也跟帖認為,“這種宣傳標語讓人眼前一亮,語言生動幽默詼諧,難不成我們的標語非得千篇一律、墨守成規?”“相對來說,比那些單調呆板的標語效果要好,政府部門用心良苦,我們應該理解才是,痛斥者有點太鉆牛角尖了”“標語也就是廣告,讓更多的人知曉,即使冒點被指責‘不嚴肅’的風險,但炒一炒不一定是件壞事。”
“搶劫犯都有人收購了,我們都抓幾個去好領獎金過個好年,這真是個發財的好機會啊。”有網友跟帖調侃,也不乏網友冷靜分析,“大家不應對獎勵的金額太感興趣,也不必糾纏于標語的嚴肅與否,打擊犯罪有的時候不是光靠政府,更多的是作為普通百姓的我們,我們人人都敢于跟違法犯罪分子做斗爭,違法分子成了過街老鼠,他們還能囂張起來嘛?”
當地辦事處回應:初衷為鼓勵見義勇為
2月7日下午,記者聯系了張家界南莊坪辦事處,分管政法工作的張副主任和一位彭姓工作人員介紹,標語確實是他們掛的,“我們區里面(永定區政法委)對抓獲兩搶一盜的都有獎勵,抓獲一個分別為5000元和1000元,而辦事處為了更大程度上獎勵見義勇為者,分別在相應基礎上增加獎勵3000元和1000元,前段時間有人抓獲兩個搶劫犯的,都有兌現了,在開始‘冬季嚴打’活動以來就掛出這個標語了!”
針對網上一些網友的質疑,他還耐心地解釋說,“我們沒有覺得標語有什么不嚴肅的,只不過是為了讓群眾容易記住,口語化了一些,也是便于老百姓接受,考慮到群眾對犯罪分子比較痛恨,把他們當成廢品一樣給收購了,動機是好的,沒其他意思,當然也會有人看起來不嚴肅,但只要我們將轄區居民發動起來了,群防群治,事實上獎勵也是次要的,大家都行動起來,社會環境才會好起來。”
專家:市場化語言與法治精神相悖 是對生命的不尊重
2月7日下午,瀟湘晨報滾動新聞記者還就此咨詢了法律專家和社會學家,陳以軒律師就表示,對罪犯用“貨到付款”“收購”等字眼不是文明法治社會的表現,至少是對人基本權益的藐視,導致劍走偏鋒;鼓勵公民和犯罪行為做斗爭符合我們刑訴法的基本精神,但是該標語“市場語言”表達,與法治精神相悖。
湖北社會學家田德政也表示,果如標語所宣傳的那樣,也是加強社會治安進行群防群治的一種慣用模式。但群眾最好是參與者,而不應該是主力,因為那些搶劫犯與入室盜竊者,往往是窮兇極惡之徒,他們不具備抓捕他們的能力,那么這樣宣傳的結果,往往會使一些人挺而走險,甚至會付出生命代價。
而“重金收購”這一說,也顯得不夠嚴肅,不管是犯罪嫌疑人,還是違紀違規者,都是人,不是可以隨意交換的物品。“人”物化的結果,是對人的生命的不嚴肅,對生命的不尊重。現在是一個以人為本的社會,人是最重要的,即便他犯了錯誤,也不是任人拿來進行交易的物品。現在的標語,確實存在那種很死板生硬的情況,達不到宣傳的效果。但是在宣傳創新上,也應該遵循一些人們所普遍認可以的常識,而不是搞噱頭,以雷人的手法嘩眾取寵,否則,引起非議也是必然的。(瀟湘晨報滾動新聞實習生王霄琦 記者耿紅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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