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管理須以民生為出發點
當前電動自行車成為讓許多城市棘手的管理難題,日益增多的電動車對城市交通形成較大壓力。雖然《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允許符合標準、經過注冊登記的車輛上路行駛,地方法規似乎為電動自行車逐漸開出了口子。對此,數量龐大的電動自行車一族雖感欣慰,但也不乏擔憂。
電動自行車生死劫 圖/梁偉馳
由于目前絕大部分電動自行車均超標,廣大市民普遍認為“一刀切”禁止上路牽涉面極大,嚴重影響市民生活。市民梁文靜表示,僅按照30多萬輛超標電動車粗略估算,南寧市這一輪整頓行動將牽涉到數十萬個家庭的生活。她建議,相關部門應采取漸進的辦法處理,既達到規范管理的效果,又能把對市民生活的影響降到最低。對此,記者從南寧市政府了解到,通過一邊整改一邊聽取民聲,南寧市不斷完善整頓措施,提出將整改緩沖期限延長到2010年5月底,即在此之前超標車輛允許繼續上路,同時市財政為市民電動自行車整改費用提供財政補貼。
其次,盡管電動自行車大部分屬于“超標準”產品,但群眾并不是“超標準”的直接責任者,相關部門必須承擔責任,應對超標電動車加強源頭管理和長效管理。廣西社科院社會學者羅國榮認為,長期以來各部門對電動車生產、銷售和使用等管理方面相互脫節,造成一方面頒布了相關標準,另一方面這一標準普遍得不到執行。致使眾多廠家獲得生產許可證,大量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但有產品合格證的電動車。這種情況下相關部門不能以“加強管理”的名義,將市民合法購買的電動車宣布為“非法”,有關方面應對生產超標電動自行車的源頭進行徹底整頓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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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些市民也表達了對現行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技術標準和新辦法能否真正貫徹執行的懷疑。市民楊萬正的觀點很有代表性:“本來很多人買電動自行車就是為了更方便、更快捷,現在的標準時速才20公里,說實話騎自行車都可以超過這個速度,這個標準太落后了,應該盡快修改。”對于如何判斷路上行駛的電動自行車是否超標,南寧市一交警解釋,一般也只能通過運動的參照物來判斷上路的電動車速度;同時也有望借助質監部門提供的全市符合標準的電動車目錄,必要時會根據目錄來對照執法。但面對每天來往穿梭的自行車、摩托車流,在交警人手有限的情況下,這種辦法的實際效果如何還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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