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關于電動自行車如何管理的爭論因為“電摩新國標”出現了一個高峰,而廣西壯族自治區和南寧市針對電動自行車的地方管理法規也相繼出臺:超標電動自行車禁止上路;2010年1月1日起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要納入登記注冊。電動自行車何去何從?南寧40萬輛此類車輛在新規出臺背景下正面臨一場民生大考。
兩項地方新規指向電動自行車
2002年7月,南寧市公安局曾發布《關于快速環道和快速環道以內道路交通管理通告》,其中第十四條明確規定:“禁止電動自行車(助力車)在快速環道以內所有道路行駛。”然而近年來電動自行車在南寧市的發展猶如星火燎原,期間還發生了多起市民狀告交警部門行政處罰不當事件,南寧市所謂的“禁行”規定實際上成了一紙空文。
2009年12月18日,江蘇連云港一家電動自行車銷售點門前擺滿了電動自行車。新華社發(耿玉和 攝)
國家關于電動自行車的國標暫緩執行,這讓不少打算購買電動車的市民持觀望狀態。2009年12月23日,記者在南昌市一些電動車專賣店發現,專賣店生意冷清。記者王祺攝
時至今日,隨著電動車走進千家萬戶,南寧的電動車銷售商已達200多家,競爭相當激烈。交通管理部門估計,目前南寧市電動車的保有量已經達到了40多萬輛,其中九成均超過國家標準。電動車超標、無序上路帶來了一系列嚴重的交通安全隱患:占道行駛、違法變更車道、逆向行駛、搶行、闖紅燈等等,讓管理部門越發感到“剎車”的迫切需要。此外由于目前對電動車尚未實行注冊登記管理,加上其自身防盜功能差,電動車已經成為犯罪分子盜竊作案的重點目標。
今年4月開始,南寧市發布《關于開展整治超標助力自行車專項行動的通告》,對超標電動車進行新一輪大規模整頓。根據國家標準,無論是電動自行車或者汽油機助力自行車,最高車速應不大于20公里/小時,整車質量(重量)應不大于40千克。并且,電動自行車的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應不大于240瓦;汽油機助力自行車規定的汽缸工作容積應不大于30毫升,還應具有良好的腳踏騎行功能。凡是超出了上述標準要求的各類助力自行車,都屬于整治范圍內的“超標助力自行車”,從2009年5月1日起禁止上路并應接受限速、減重等整改。
今年11月2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經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也將于2010年1月1日正式實施。盡管這部《條例》允許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但前提是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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