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健康受損等理由索賠;法院已立案
因在單位給其身體造成損害,員工張先生將單位訴至法院,要求單位賠償256兆美元(相當于2.56億美元)。日前,海淀法院正式受理此案。據悉,該案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基層法院審理的最大標的勞動爭議案件。
“天價”索賠曾被勞動仲裁駁回
張先生稱,2007年6月,他入職到一家電腦公司,簽訂兩年期勞動合同,合同截止日期至2009年6月25日。
入職后張先生任質量測試主管,后任網站編輯主管。月工資標準為稅前11451元。2008年1月18日,電腦公司與張先生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并于2008年2月4日向張先生支付工資、解除合同補償金等費用3萬余元。但張先生認為,如公司認為其考核不合格,應當調崗,不應辭退。且其在公司活動中因吃了公司發的有毒食品而受到傷害。
隨后,張先生到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要求公司補發2008年1月18日至3月18日工資、補發其工作期間的加班費、獎金、公司克扣工資及5倍賠償金320萬余元,要求公司支付2年競業限制補償金27萬余元。并要求電腦公司支付破壞其健康賠償費256兆美元。
仲裁委駁回張先生的全部請求。張先生不服,到法院提起訴訟。
“天價”訴訟只需交納10元案件受理費
在向法院提交的訴狀中,張先生將訴訟請求中關于身體健康賠償費增加到256兆美元。據了解,在勞動爭議案件中,當事人僅需付10元訴訟費。如果是普通民事案件,張先生的訴訟費也將是天價。
昨日,記者聯系上張先生,對于天價索賠,張先生認為有理有據,但需要等開庭后詳細介紹。“我想要這么多,是因為我覺得我的付出值這么多”。
■ 專家觀點
索賠須有法律依據
北京律師協會社會保障與勞動法專業委員會主任王建平說,張先生的主張都必須依賴于他所提供的證據,至于天價索賠金,“他可以提,如果沒有法律依據法院不會支持,256兆美元只是一個數字,如果沒有法律依據和證據,哪怕只提索賠1分也得不到支持”。
王建平說,張先生稱在公司活動中受傷,如果認定為工傷,屬勞動爭議范疇,否則將只能按一般民事案件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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