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蘭州9月30日電 記者從29日在蘭州召開的全國民政事業“十一五”有關建設規劃實施工作會議上了解到,2010年底以前,我國所有區(縣、市)都要建立建筑面積不低于300平方米的社會捐助中心。
此次會議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聯合召開。民政部副部長李立國介紹說,目前中國已經建成的社會捐助點和慈善超市有3萬多個,在此基礎上,通過改建和擴建,形成完整的社會捐助服務網絡,搭建完善的救助信息服務平臺。
預期到2010年底以前,全國所有區(縣、市)都要建立建筑面積不低于300平方米的社會捐助中心;所有街道(鄉鎮)都要建立建筑面積不低于50平方米的社會捐助站(含慈善超市);所有社區在社區服務中心設立建筑面積不低于10平方米的社會捐助點。(記者王艷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