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本報(北京青年報)受北京市建委以及宣武區住房保障辦公室委托,獨家“媒體公示”本市住房保障政策試點中首批180戶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家庭名單的第4天。很多讀者打電話詢問,這些被公示的家庭是如何產生的?后續名單什么時候能再次在《北京青年報》上公示?
領申請表前提:基本符合試點政策準入標準
據了解,從5月24日試點啟動之日開始,截至8月3日,宣武區陶然亭街道住房保障試點工作共發放保障性住房家庭情況核定表900余份。而記者了解到,宣武區陶然亭街道辦事處有2萬多戶人口。
對此,宣武區房管局局長肖建第一句話便是:“這次陶然亭街道辦事處率先進行的是‘住房基本保障政策的試點,不是經濟適用住房的審核權下放’。”也正是如此,試點工作“低起點,嚴準入”的特點決定“居民只有到街道、社區進行現場咨詢,符合住房保障試點政策基本條件后,我們才給他發放保障性住房申請核定表”。
而據了解,“低起點,嚴準入”是相對過去經濟適用住房的界定標準而言,按照試點政策,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的準入標準有了調整,分別按照1人戶至5人(及以上)戶,制定了相應的收入、住房、資產標準,同時滿足這些條件,才可以申請包括經濟適用住房在內的保障住房。
“必須是基本符合條件的,才能發放給他保障性住房核定表。”肖建強調,“目前,除了已經發放的900份審核表外,隨著第一批申請名單的媒體公示等工作的進展,每天新申請的人不斷在增加。”
入戶調查:邀請各界代表參與
“申請家庭拿回表后,填寫并找單位或者相關的部門進行住房、收入認定蓋章后,將表交送街道住房保障辦公室,街道住保辦受理后,資料齊全的,便開始著手進行入戶調查等工作。在走訪社區過程中,我們了解到,入住調查的隊伍組織非常嚴密,有駐街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居委會代表,有社區居民代表,有街道辦事處的代表等。入戶調查的內容分為三個方面:被調查家庭的戶口簿、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明等;房子的權屬———無論是產權房還是租賃的房子,都需要出示產權證明或者租賃合同;家庭資產,被調查家庭的收入、資產等等。入戶調查人員帶著數碼相機或者數碼攝像機去,對每個申請家庭的住房甚至存折都需用數碼相機拍攝下來”。
街道初次公示:申請家庭必須“曬”家庭收入
“入戶調查后,經初步核查,該家庭人口、收入、資產、住房情況符合政策規定標準,下一步便進入社區初次公示。”肖建解釋。而這一步對申請家庭而言,是必須履行的一個程序———為做到公平、透明,宣武區住房保障辦公室要求各社區公示申請家庭名單的時候,要將申請人、家庭成員、工作單位、年收入、人均使用住房面積等情況做成展板式的公示欄在社區“曬”上15天,接受街坊鄰居的監督。
只有經過這一關,才能算完成了街道辦事處這一級的初審。記者走訪了龍泉、米市、果子巷等幾個社區,就如肖建介紹的,包括首批180戶在媒體率先公示的申請家庭名單以及目前宣武區住房保障辦正在審核的陸續將進行媒體公示的后幾批申請家庭名單,截至目前,在一次公示過程中,有11戶申請家庭被舉報。“被舉報的11戶家庭,大多因為家庭收入或者住房被舉報,且進行了一一核實。截至昨天,11戶被舉報的家庭中,有2戶已經被核實‘舉報屬實’而退出了此次保障性住房的申請,有8戶經過核實后,仍然符合政策規定繼續申請保障住房,還有1戶目前還在核定調查中”。
在這一環節,肖建強調:“我們鼓勵廣大居民對申請家庭進行監督、舉報,并保護舉報人,同時我們也會對舉報情況進行慎重調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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