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了《南昌市全民創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從今年起,南昌每年將撥款500萬元,用于支持全民創業項目,符合條件的市民均可提出項目申請。
據了解,全民創業專項資金將支持新辦三年內(含三年)各類處于成長期的小企業,其中重點支持五類企業:具有完全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型小企業;出口交貨值占企業銷售總額60%以上的外向型小企業;吸納自謀職業的轉業軍人、城鎮退役士兵和下崗失業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30%以上的小企業;農業產業化及農副產品加工型小企業;社區服務型小企業等。
專項資金的支持方式主要以貸款貼息為主,無償資助為輔。申請專項資金的項目僅可選擇其中一種支持方式。專項資金貸款貼息的額度,根據項目貸款額度及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確定。每個項目的貼息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年,貼息總額度最多不超過20萬元。無償資助的額度參照貼息額度執行。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取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專項資金不予重復支持。
根據《辦法》,申請專項資金的小企業必須同時具備五個條件:企業在南昌地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方向且具有較好發展前景;財務管理制度健全;誠實守信依法經營;依法足額納稅。(記者馮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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