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傳導機制受阻
從更深的根源來看,歷時久遠的煤電拉鋸正是“市場煤,計劃電”的結果。近幾年來,煤炭價格市場化改革步子較大,速度較快,市場化程度較高,作為主要用戶的電力、冶金、化工、建材等行業,除電力外其他行業都已實行了市場化改革,產品價格可以隨行就市。只有電力行業的市場化改革較慢,電力產品的市場化程度較低,電力價格由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產品價格的高低不能隨市場的變化而變化。
因此,最近幾年由于能源緊張,煤炭價格持續上漲,雖然電力產品價格有所上調,但是漲價幅度不及煤炭的漲價幅度大,造成電力產品的生產成本不斷增加,而電力價格沒有同比例上調,電力企業的利潤不斷下滑,虧損不斷增加,企業經營困難。
對于煤電雙方來說,一方面,煤炭行業因資源的稀缺性要求煤炭產品按照市場的供求情況定價,取消煤炭價格雙軌制,適當提高煤炭的價格;另一方面,電力行業由于發電成本不斷升高,銷售價格受到國家控制,沒有完全實現電力價格市場化,造成成本無法自身消化和向下游順利傳遞。這樣就出現了市場煤和計劃電之說,產生了煤電雙方很難解決的電煤價格之爭。
由于重點煤炭合同主要在每年一度的全國煤炭訂貨會上簽訂,簽訂合同集中,涉及企業較多,范圍較大,出現的矛盾也就多。重點電煤合同價格主要在訂貨會上確定,煤電價格之爭就會比較明顯地在訂貨會上暴露出來,甚至出現煤電雙方因價格問題產生的激烈對峙,并很難在現有體制下順利解決。
停滯的煤電聯動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認為,煤電之爭的根源在并非利益主體的沖突,而是兩種體制的抗衡。也就是說,中國煤電市場的“雙軌制”,放開的煤炭價格,以及被嚴格控制的電價。當計劃遇到市場,沖突就不可避免的爆發了。
煤炭市場在1993年放開后,由于擔心完全放開無法保障電力供應。因此,國內的煤價長期存在著兩套價格體系,一套是電煤價格,一套是其他行業用煤的市場價格。而在電煤方面,又存在著計劃內電煤價格和計劃外電煤價格兩種。
面對手心手背都是肉的國有企業,決策部門也并非全無作為。早在1993年至2001年,國家計委就曾經嘗試在對電煤價格實行指導價的同時,對電價實行“順價”政策。即國家確定一個煤炭指導價,由企業執行,在煤炭價格上漲的情況下,電力價格相應提高,使電力企業消化部分因煤價提高而增加的成本。從計委的初衷來看,原本就是想建立一種煤炭、電力價格聯動機制。
面對曠日持久的矛盾,2004年年底,發改委延續了“順價”思路,出臺一項名為“煤電聯動”的政策。不過,這一政策在煤電聯動政策始于2004年年底。
不過,煤電聯動也沒有掙脫短命的悲劇。在2005年和2006年執行過兩次,2007年和2008年,盡管電煤價格大幅上漲,CPI月月高升,由于擔心電價的上調會給CPI火上澆油,煤電聯動再也沒有動起來。
本報記者蘇稻香胡劍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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