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的問題是媒體最近關注的熱點問題。在今天上午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對此表示,對于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流轉問題,國土資源部始終是重視的,從1999年開始就在全國不同地方開展了農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的試驗、試點,現在正在不斷地總結經驗,在適當的時機再提交國家立法機構,通過立法來解決。
他強調指出,根據我國現行的土地管理法,建設使用農村集體土地,法律規定只有四種情況:一是農民的宅基地,二是農村公共設施的用地,三是農村興辦的村辦企業或者聯營企業,四是根據擔保法,使用農村集體用地抵押權實現的時候可以允許。除此以外,都是現行法律不允許的。
2007年7月12日上午,國新辦就國家土地督察制度實施進展情況舉行發布會,出席今天發布會的有國土資源部新任部長、國家土地總督察徐紹史先生、國家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先生。發布會由國新辦新聞局局長郭衛民主持。(鐘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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