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部等九部門意見
明年前完成礦產資源整合工作
記者郄建榮 國土資源部18日透露,國務院辦公廳日前轉發國土資源部等國務院九部門意見,提出對礦產資源開發進行整合意見。意見要求以省級行政區域為單元,由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在200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整合工作。
意見對資源開發整合提出了目標任務。一是礦山開發布局明顯合理。二是礦山企業結構明顯優化。三是開發利用水平明顯提高。四是安全生產狀況明顯好轉。五是礦山生態環境明顯改善。
意見要求整合工作以省級行政區域為單元進行。各省(區、市)要在2007年3月底前,完成整合總體方案的編制、備案工作;在2007年年底前,完成3個以上重要礦種和5個以上重點礦區的整合工作;在200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整合工作。整合工作由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省級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各成員單位按各自職能具體組織實施,同時加強通力協作,確保整合任務落到實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