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教育改革以公平為基調,在辦學、管理、財政體制等多方面有新的進展。
● 改善農村教育和薄弱學校,推進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完善學生資助制度,保障中等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入學機會公平;辦學體制改革的推進,正在改變過去由政府包攬的辦學體制,逐步建立以政府辦學為主、社會各界共同辦學的新體制。
● 未來改革的重點是轉變政府職能,建立現代大學制度,規范多方參與辦學制度。
1978~2007年,我國經歷了從計劃經濟到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轉軌過程,經濟社會發展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就。在教育領域,集中表現為中央政府集中管理逐步走向中央和地方權責統分結合管理,改變了過于集權、統得過死的局面,教育體制轉軌基本完成。然而,在這場歷時已30年的改革過程中,強調“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經濟領域改革也引發貧富差距擴大等社會問題,使得公平砝碼的偏重呼聲日益強烈;同樣地,教育改革過程中產生的一些不公平現象,包括入學機會不公平,城鄉教育差距過大,高等教育個人成本分擔比例增速較快,新制度尚未完全建立等問題也逐步浮出水面,逐漸成為最近幾年對教育改革反思的主要焦點。
2007年的教育改革基調是強調公平,在此基礎上深化各級教育改革。繼續實施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新機制,推進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完善學生資助制度,保障中等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入學機會公平;繼續探索公辦和民辦等多種辦學形式,滿足教育差異需求;進行現代大學制度和政府治理制度的理論和實踐探索。
一、繼續推進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
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義務教育體制主要經歷了兩次大的改革。第一次是從1986年到2001年,實行縣、鄉、村三級辦學,縣、鄉兩級管理的教育管理體制,逐步建立起以國家財政撥款為主,輔之以教育費附加、教育集資、雜費、校辦產業收入、社會捐資集資和設立教育基金等多種渠道籌措教育經費體制,調動了縣、鄉政府和廣大農民參與教育事業的積極性。然而,由于教育投入重心偏低,缺乏經費保障的長效機制,二次改革勢在必行。
第二次改革從2001年起,實行“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取消農村教育費附加和教育集資,把義務教育投入重心由鄉鎮上移至縣一級政府。改革過程中,由于各地經濟狀況差異,教育經費的籌措、管理和使用不透明,出現“亂收費”現象,為解決這一問題,2003年,國務院批準頒布《關于在全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推行“一費制”收費辦法的意見》,從2004年秋季開學起,在全國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行“一費制”,在嚴格核定雜費、課本和作業本費標準的基礎上,確定一個收費總額,然后一次性統一向學生收取。然而,“一費制”并沒有緩解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問題,城鄉教育費用負擔比例與居民收入比例差距較大,有研究表明,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可能要達到四五倍,而全國各省市“一費制”制定標準中,城鄉教育收費標準差距最大的也只有兩倍,例如,北京市小學生雜費標準城市80元,農村40元;吉林省城市105元,農村80元,實際上吉林省農民人均收入遠遠低于北京市。
農村義務教育出現的這些困境,一方面是農村經濟變化不能延續主要依靠農民負擔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的制度安排;另一方面是在國家財政體制調整、中央與地方財政收支結構變化、縣以下政府無力承擔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的主要責任的情況下,農村教育投資體制未作相應的制度調整造成的。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2000年之后,國家先后實行“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程”“農村寄宿制初中建設工程”“義務教育兩免一補工程”等政策,逐步實現農村教育農民辦向政府辦轉變。中央財政從2007年起,提高中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的測算單價標準;從2007年秋季學期開始,中央財政免費教科書覆蓋范圍擴大到全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的所有學生,惠及15億農村學生。 2005年12月份,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于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制定了“明確各級責任、中央地方共擔、加大財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組織實施”的基本原則,逐步將農村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徹底解決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的短缺問題。從2007年至2009年,全國財政用于調整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相關政策的經費,將累計新增約470億元,其中,中央財政約350億元,地方財政約120億元。 這些政策和制度的相繼出臺,預示我國將逐步實現真正、全面的免費義務教育。
總的來說,最近幾年的義務教育改革,其目標是通過改善農村教育和薄弱學校,推進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除了上述中央財政投入和地方的相應配套投入外,各地區都依據當地特點進行教育均衡化的改革。一方面,通過布局結構調整、危房改造改善辦學條件,優化配置資源,如安徽銅陵。另一方面,通過縣級保障教師工資統一發放,對口幫扶、教師培訓等加強教育師資,如“杭州模式”,實施名校集團化辦學,從而實現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此外,通過區域內城鄉一體化,以城帶鄉推進城市和農村教育的協調發展。以成都為例,成都人口約1100萬,屬于特大型城市,其中農村人口占600多萬,是典型的大城市帶大農村的二元結構,城鄉生均教育經費差距大約3倍左右,因此教育改革首先突破的是二元化結構,統籌城鄉發展。
二、完善學生資助制度,保障入學機會公平
在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和高等教育領域中,一個令人堪憂的問題是個人教育成本分擔比例增速過快,導致入學機會的階層差距呈現擴大趨勢。我國財政性教育經費占GDP的比例不足3%,遠低于世界4%的平均水平,為彌補高校財政支出不足,1999年6月召開第三次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確立“通過多種形式積極發展高等教育”的方針。當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比上年增長48%,同時學費上調,年生均學費比上年增長403%,為2769元,約占當年高校生均經費的234%,學費占當年全國公立普通高等教育經費的13% 。隨后幾年,高校擴招速度漸緩,2005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比上年增長約8%左右,2008年這一比例約為5%;同時,學費占普通高等教育經費的比例呈放大趨勢,2005年中西部地區多數高等學校一半左右的辦學經費來源于學生的學費(含擇校費),政府的財政性投入僅占全部辦學經費的40%至45% 。
伴隨高等教育個人成本分擔制度的實施,在部分彌補了高校財政支出的同時,也帶來教育公平上的新問題。2006年,我國普通高校學生中經濟困難學生的比例已近30%,人數在300萬左右,特困生比例為10%~15%,人數在120萬至180萬左右。[ZW(]呂諾:“資助政策為何沒能打消貧困新生的顧慮”,http://edu.people.com.cn/GB/1055/5005371html。[ZW)]2007年1月,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發布《“十五”期間中國青年發展狀況與“十一五”期間中國青年發展趨勢研究報告》,指出“我國學生學費的增長速度遠遠快于國家財政投入的增長速度,也遠遠高于人們的收入增長速度。大學學費在近20年的時間里上漲了約25倍,而同期城鎮居民人均年收入實際增長23倍,大學學費的漲幅是居民收入增幅的10倍。”在學費增長的同時,另一項調查顯示,自從高等教育擴招后,重點高校的農村學生比例明顯下降,優勢階層的子女更多集中在熱門專業,低階層家庭子女的高考錄取分數普遍高于優勢階層的子女,高等教育入學機會的階層差距呈現擴大的趨勢。
解決這一矛盾的一個重要途徑是如何完善我國的學生資助制度,補償低收入群體的學費支出,保障入學公平。2007年5月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通過了《國務院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形成“貸、獎、助、勤、補、減(免)”等多種形式構成的混合資助體系。
一方面,加強學生資助的政府投入,并明確中央政府的主要投入責任。2007年9月,教育部和財政部宣布2007年154億元助學資金已全部落實到位。資助新政策中的國家助學金主要用于解決貧困學生的基本生活費,每人每年2000元,能資助約340萬學生(約占在校生的20%),資助面相當于過去的7倍;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品學兼優的貧困大學生,獎勵面是3%,每年將有51萬學生受益。國務院發布《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指出,“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財政分擔比例上,按照學生生源地差異,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負擔。地方所屬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所需資金根據各地財力及生源狀況由中央與地方按比例分擔,其中,西部地區,不分生源,中央與地方分擔比例為8:2;中部地區,生源為西部地區的,中央與地方分擔比例為8:2,生源為其他地區的,中央與地方分擔比例為6:4;東部地區,生源為西部地區和中部地區的,中央與地方分擔比例分別為8:2和6:4,生源為東部地區的,中央與地方分擔比例根據財力及生源狀況等因素分省確定。人口較少民族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資金全部由中央負擔。”
另一方面,學生資助受益面惠及中等職業學校和民辦學校,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發展中職教育,緩解中等職業技能人才供求失衡的矛盾。據國際勞工組織發布的《中國就業議程》預測,未來幾年中國勞動力還將不斷增加,到2013年勞動年齡人口可能達到10億人左右。盡管我國勞動力供給總量不斷增加,但勞動力結構性短缺的矛盾卻十分突出,技術工人特別是高級技工嚴重不足。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4年4月對全國40個城市技能型人才狀況進行抽樣調查,結果表明技師和高級技師占全部技術工人的比例不到4%,而企業需求的比例在14%以上。因此,扶植并發展中職教育迫在眉睫。針對中職學校中貧困生居多的狀況,采取普遍惠及的學生資助政策,2007年秋季起,全國90%的中等職業學校一、二年級的學生也能獲得不同形式的國家資助,民辦高校(含獨立學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規范辦學、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4%~6%的經費用來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從而為培養數以千萬計的高技能人才提供一定的財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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