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移民與扶貧
全年完成庫區移民安置5.39萬人,累計搬遷庫區移民112.80萬人。還建各類移民安置房屋178.02萬平方米。累計完成1397戶庫區淹沒工礦企業結構調整。引進對口支援經濟合作項目140個,資金65億元。庫區培訓33085人,其中,農村實用技術培訓20662人,職業技能培訓10331人,創業培訓1001人,致富帶頭人培訓1091人。市外輸出移民勞務工17439人。全年完成移民投資51.54億元。
全年貧困人口[10]減少18.32萬人。全年安排財政性扶貧資金7.23億元,新建和改造鄉村道路5100公里,異地扶貧搬遷6900戶,退耕還林生態移民搬遷6857戶。21萬人解決了飲水困難。
十四、資源、環境和安全生產
年末耕地面積223.59萬公頃,比上年凈減少3150.17公頃。全年耕地面積開發增加2176.85公頃,復墾增加305.91公頃,整理增加4498.05公頃,其他增加1.15公頃;生態退耕減少132.51公頃,農業結構調整減少310.95公頃,災毀減少187.66公頃,建設占用減少5035.11公頃,其他減少4465.90公頃。
全年水資源總量564.57億立方米,比上年減少14.8%。年平均降水量1171.93毫米,減少7.6%。年末6座大型水庫蓄水總量13.18億立方米,減少6.2%。整治病險水庫918座。新造綠化林地10.66萬公頃,增長10.3%,完成造林面積159.86公頃,增長10.3%,森林覆蓋率34.0%。
全市已發現各類礦產68種(含亞礦種),查明資源儲量的礦產55種。其中,能源礦產3種,金屬礦產12種,非金屬礦產38種,水資源礦產2種。初步探明各類礦產地1002處,其中中小型規模以上的412處。探明各類礦產地中,金屬礦產地440處,非金屬礦產地562處,其中煤炭礦產地390處。
全年主城區環境空氣質量滿足優良天數297天,比上年增加8天。空氣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顆粒物年均濃度分別為0.063毫克/立方米、0.043毫克/立方米和0.106毫克/立方米。
全年首要污染物為可吸入顆粒物和二氧化硫天數的比例分別為94.7%和5.3%。酸雨頻率為78.0%,上升11.1個百分點。長江、嘉陵江、烏江重慶段水質均滿足Ⅲ類水質標準。
全年生產安全事故死亡1982人,比上年下降12.4%。億元地區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0.39人,下降26.4%;較大安全生產事故死亡227人,下降1.3%;煤礦百萬噸死亡6.82人,下降10.7%。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219人死亡,下降1.1%;道路交通萬車死亡7.6人,下降17.9%。
全市雨雪冰凍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9.60億元,其中,農業經濟損失4.90億元。“5?12”汶川特大地震造成死亡19人,直接經濟損失54.24億元。
注:
[1]“314”總體部署是指2007年3月8日,胡錦濤總書記在參加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重慶代表團審議時,為重慶工作“定向導航”,高瞻遠矚地作出了三大定位,確定了一大目標,交辦了四大任務,構成重慶發展“314”總體部署。三大定位,即努力把重慶加快建設成為西部地區的重要增長極、長江上游地區的經濟中心、城鄉統籌發展的直轄市。一大目標,即在西部地區率先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四大任務,即加大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力度,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切實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加快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步伐;著力解決好民生問題,積極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全面加強城市建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2]“五個重慶”是指重慶市委三屆三次全委會提出的建設宜居重慶、暢通重慶、森林重慶、平安重慶和健康重慶。
[3]一小時經濟圈是指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萬盛區、雙橋區、涪陵區、長壽區、江津區、合川區、永川區、南川區、綦江縣、潼南縣、銅梁縣、大足縣、榮昌縣和璧山縣;渝東北翼是指萬州區、梁平縣、城口縣、豐都縣、墊江縣、忠縣、開縣、云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和巫溪縣;渝東南翼是指黔江區、武隆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和彭水縣。
[4]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是度量一組代表性消費商品和服務項目價格水平隨時間而變化的指標,反映一定時期(年、季、月)內城市、農村居民所購買的消費品價格和服務項目價格變動趨勢和程度的相對數。它是衡量通貨膨脹或通貨緊縮最重要的指標。
[5]常住人口是指在本鄉鎮(街道)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或雖居住不滿半年但離開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人口以及戶口待定人口。
[6]城鎮經濟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指城鎮經濟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所有勞動報酬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職工工資總額為稅前工資,包括單位代扣代繳的各項費用(如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的個人繳納部分)、各項工資性補貼(如電話、伙食、交通等補貼)和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平均工資由工資總額除以平均職工人數而得。城鎮經濟單位職工平均工資是國有經濟、城鎮集體經濟、聯營經濟、股份制經濟、外商和港、澳、臺投資經濟、其他經濟單位及其附屬機構工作的職工的平均工資水平。私營單位從業人員、城鎮個體勞動者及離退休、退職人員、再就業的離、退休人員等按規定目前未列入其統計范圍。
[7]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在一定時期內(一般為一年)城鎮居民家庭成員得到的可用于最終消費支出和其它非義務性支出以及儲蓄的總和,即城鎮居民家庭或以用來自由支配的收入。是全面反映城鎮居民收入水平和結構變化的最主要指標。重慶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2007年開始調查統計,覆蓋全市城鎮居民,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調查范圍只包括主城區;
[8]恩格爾系數是指居民食品消費支出占全部消費支出的比重。
[9]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純收入指農村住戶當年從各個來源得到的總收入相應地扣除所發生的費用后的收入總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是指按住戶常住人口人均當年的純收入。它反映一個地區農村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是反映農村居民收入變化的一個重要指標。
[10]農村貧困人口。根據新修訂的農村貧困標準統計的,與歷史數據不完全可比。我國在2007年前有兩個扶貧標準,第一個是1986年制定的絕對貧困標準,把1985年農民年人均純收入低于206元的農村人口定為絕對貧困人口。后來此標準隨物價調整,到2007年時為785元。第二個是2000年制定的低收入標準,即農民年人均純收入在865元以下,在絕對貧困標準和低收入標準之間的為低收入人口,到2007年年底,低收入標準調整為1067元。2008年年底,我國上調扶貧標準,把絕對貧困標準與低收入標準合二為一,取消將農村絕對貧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區別對待的政策。今年起開始實施的人均純收入1196元的新扶貧標準,是在2007年1067元低收入標準的基礎上根據2008年度物價指數做出的最新調整。
[11]本公報為初步統計數,最終數據以《重慶統計年鑒2009》為準。其中,增加值絕對數按現價計算,增長速度按可比價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