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成為2006年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中另一個亮點。
1.全國應急預案體系初步形成
2006年1月8日,國務院發布了《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25件專項預案、80件部門預案和31個?。▍^、市)總體預案的出臺,標志著全國應急預案體系初步形成。這無疑提高了各級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對于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意義重大。
2.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促進了法制政府的建設
2006年,我國行政審批管理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并取得一定成效。全國各地方政府從實際出發,出臺并組織實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就如何適應市場經濟體制,建立科學合理的行政審批管理機制進行了探索。集中清理和削減了審批事項,降低了市場準入門檻,尤其越來越多的地方政府了建立政務服務中心,將清理后的審批項目集中進中心統一管理,規范運行,強化監督,增強了依法行政,減少了審批中的違法行為和不當行為。例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要求,安徽省各級行政服務中心將項目名稱、法律依據、申報條件、申報材料、辦理程序、承諾期限、收費標準、辦事結果等八項“八公開”,確定了審批事項的辦理模式、辦理流程和辦理規范。這不僅方便了申請人辦事,還有利于對工作人員的審批行為進行監督,避免暗箱操作,基本堵住了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風,深受群眾歡迎。
國務院部門改革與地方政府改革上下對接,良性互動。一方面,國務院各部門加強了對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導與協調,提出了審批項目上下銜接的意見和辦法;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包括省、區、市)對照國務院部門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從審批主體、審批對象、審批依據、審批內容等方面進行核對,依據不同情況對審批項目進行了分類處理,還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應對和保障措施。
行政審批項目大幅度削減,審批事項過多過濫的狀況明顯改變。從國務院部委到地方政府,行政許可與審批不斷精簡,行政審批項目逐步減少,行政審批行為不斷規范。到目前為止,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顯成效,國務院部門和地方政府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已經超過了一半以上。
3.行政服務中心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越來越多的地方政府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中創建的行政服務中心,把各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集中在一起辦理和監督,對于規范行政審批權力運行發揮了很好的作用,有效地整合行政資源。地方政府通過行政審批,控制某些生產和提供特殊產品和社會服務的機構的數量,對社會資源進行合理配置。同時通過監督檢查,即把行政審批事項集中在服務中心管理,將其他部門整合為為數不多的幾個監督執行機構,大規模地減少了機構設置的總數量,減少了政府部門責權利不清晰的現象。行政服務中心的蓬勃發展以及審批方式的創新,實現了行政審批從無限期到限時辦結,從分散到集中,從串聯到并聯,從部門及其內部機構分割審批到整體統一行使的轉變。而且配套建立了多層次立體監督和政務公開體系,置行政審批行為于政務服務中心、監察機構和社會公眾的多重監督之下,在一定程度上制衡了體制弊端和部門利益,實現了透明運作與誠信服務,保障了群眾的知情權與監督權,樹立了廉潔高效的政府形象。
行政服務中心變革了行政審批的方式與運作流程。針對以往存在的“重收費、輕服務”、“重審批、輕監管”,審批環節多、時限長,重復審批、交叉審批的現象,越來越多的行政服務中心以創新作為重點,提出了變“嚴入寬管”為“全程監管”,從“注重審批”轉變為“注重服務”,從直接和微觀管理轉變為間接管理和宏觀調控,以精簡、效能為著力點創新行政審批運作制度,再造審批運作流程。【摘自中國(海南)改革研究院《2007中國改革評估報告》】【撰稿人:汪玉凱,杜治洲(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博士后),張勇進(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博士生),黎映桃(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博士生),吳倚天(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博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