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龍海市紫泥鎮仁和村村民陳青葉,9年前丈夫病故,留下兩個年幼子女,僅靠她打季節性短工艱難度日。2004年,她家被納入福建省的農村低保網絡后,每月享受90元生活補助,一年可以從政府領到1080元錢。她告訴記者:“現在家里吃飯沒啥問題,逢年過節政府還來慰問。黨和政府的扶持使我有了生活下去的信心,我要把孩子撫養成人,讓他們回報社會。”
“家庭小藥箱”送給低保老人
前不久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明確提出,在全國范圍內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今年,這一制度將覆蓋全國。在全國各地,越來越多像陳青葉這樣的困難家庭會被納入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體系,能夠按月從政府領取低保金,從而解決一家老小的溫飽問題。
農村低保制度在全國漸行漸寬
2007年1月18日至19日,全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會議在福州召開。民政部副部長李立國在會上表示,中央對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一直高度重視,目前,中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進入全面推進階段。
李立國說,作為解決農村困難群眾生活問題的制度安排,中央對建立農村低保制度的提法逐步強化。從2004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有條件的地方,要探索建立農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2005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有條件的地方,要積極探索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再到十六屆六中全會提出“逐步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央對農村低保制度的要求越來越高。
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明確提出,“在全國范圍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各地應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確定低保對象范圍、標準,鼓勵已建立制度的地區完善制度,支持未建立制度的地區建立制度,中央財政對財政困難地區給予適當補助”。這標志著農村低保已基本完成試點探索的過程,進入了全面推進的新階段。李立國指出,這是繼城市低保成功實施以后的又一項重大制度創新,是又一項惠及千百萬貧困農民的新舉措。
李立國介紹說,當下,全國各地推進農村低保工作的熱情高漲,工作節奏加快,投入力度加大,保障人數顯著增加。截至目前,已有23個省份建立了農村低保制度,已將1509萬最貧困的農民納入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網絡,比2005年底增加了684萬人,增長82%;2006年,全國民政部門累計發放農村低保補助金41.6億元,比2005年增加16.3億元,增長64%。
據悉,在尚未建立農村低保制度的8個省(區)中,云南、廣西、青海、寧夏、湖北等5省(區)實施農村低保的文件已經提交省(區)政府審議,有望近期出臺;新疆、貴州、西藏等3省(區)在完善農村特困戶生活救助制度的同時,也在積極組織農村低保試點,準備向低保制度過渡。
低保標準高低不一 各地做法行之有效
據記者了解,在已經建立農村低保制度的省份中,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了不同的農村低保標準。一般來說,沿海經濟發達地區的農村低保標準高于內陸地區。例如,浙江省確定的年農村低保線接近1800元;福建省自2004年以來是1000元,今年調高到1200元;山西省的平均標準是每人每年676.5元;2006年,陜西省財政支出保障金1.99億元,將80萬名農民納入低保。
各地在建立農村低保制度的實踐中探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在工作機制上,形成了政府主導、民政主管、部門配合、鄉村落實的工作機制;在低保管理方面,各地普遍實行較為嚴格的對象審批和動態管理制度,規定了“個人申請———村委會評議———鄉鎮審核———縣級民政部門審批”的程序,完善了張榜公示、民主監督措施;在落實資金方面,普遍建立地方各級財政分級負責低保資金的投入機制,在各級財政投入的比例上,財政困難省份根據縣鄉財政薄弱的實際,普遍加大了省級財政的投入力度,經濟發達地區則以市、縣財政投入為主,部分省份鄉鎮政府也承擔了少部分救助資金;在資金管理上,各省份都對低保資金實行專項管理,納入社會救濟資金支出科目和縣級財政部門的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挪用,保證了資金及時足額落實到人。
以制度解決中國貧困人口溫飽問題
《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01─2010年)》向全國人民和國際社會莊重承諾,要盡快解決少數貧困人口溫飽問題。據國家統計部門公布的數據,到2005年底,全國年人均純收入低于683元、尚未解決溫飽問題的貧困人口還有2365萬人。根據國家有關部門和一些國際組織多年的調查分析,我國農村絕對貧困群體的成因主要有五種:一是因病,二是因殘,三是年老體弱,四是缺乏勞動力或勞動力勞動能力低下,五是生存條件惡劣。這部分人占我國農村人口的3.5%左右。幫助這部分人解決溫飽問題,實現對他們“應保盡保”,是農村低保制度的基本立足點、瞄準點。
李立國說,中央在堅持開發式扶貧的同時,提出全面建立農村低保制度,對因病患、殘疾、年老體弱等原因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實行開發式扶貧難以奏效的貧困人口給予穩定的生活救濟,這是解決貧困人口溫飽問題的制度性保證和有效措施。(記者 蘇杰 鄭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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