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政部今天在其官方網站公布了2006年全國各類自然災害損失情況。據統計,全年各類自然災害共造成3155人死亡,是1998年之后自然災害造成人員死亡人數最多的年份,其基本特征有5方面。
1.因災死亡人口數量是1998年之后最多的年份。
經歷史對比,2006年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死亡人數是1998年之后最多的年份。2006年因災死亡人數相比1999-2005年死亡人數均值高出23.5%,比2005年死亡人數高出27.5%。
2.因災死亡人口主要由臺風“碧利斯”、“桑美”等少數重大災害事件造成。
重大災害事件是造成人員嚴重傷亡的主要原因,這一特點在2006年尤為突出。經統計,2006年因災死亡人數超過50人的嚴重災害事件共有5起,共造成1716人死亡,占全國因災死亡人口數量的54.3%,而第4號強熱帶風暴“碧利斯”和第8號超強臺風“桑美”分別造成848人和483人死亡,僅此兩次災害過程的死亡人數占到全國因災死亡人口數量的42.2%。與2006年相比,2005年因災死亡人數超過50人的重大災害事件共有7次,死亡903人,占到全年全國死亡人數的36.5%,明顯低于2006年大災造成人員死亡的集中性。
3.臺風、洪澇、滑坡泥石流、風雹災害等災種造成死亡人口最多,建筑物倒塌、被洪水沖走(溺水)、山體坍塌和泥石流掩埋、雷擊等是致死的主要直接原因。
2006年因災死亡人口主要由臺風、洪澇和滑坡泥石流、風雹災害造成,其中臺風災害造成的死亡人數占到近一半,洪澇和滑坡泥石流占到三分之一強,風雹災害占到14%,其他災害包括地震、低溫冷凍和雪災等災害造成的人口死亡人數僅占到1%。
通過對因災死亡人口的死亡原因分析,建筑物倒塌、被洪水沖走(溺水)、山體坍塌和泥石流掩埋、雷擊等是造成人員死亡的四大原因,其中建筑物倒塌、被洪水沖走(溺水)、山體坍塌和泥石流掩埋三大原因所占比例基本相當,均約占到總數的四分之一左右,雷擊致死約占到死亡人口總數的14%左右,其他包括風災、漁船沉沒、凍死、雪崩、觸電等原因造成的死亡人數占到死亡人口總數的13%左右。
4.集中分布在華東、華南、西南等地。
總體來看,華東、華南、西南地區臺風、洪澇、滑坡和泥石流等災害較為突出,人員傷亡多,其中浙江(221人)、福建(503人)、江西(114人)、湖南(588人)、廣東(298人)、廣西(147人)、四川(174人)、貴州(188人)、云南(409人)等省(自治區)死亡人口數量超過百人,9省(自治區)死亡人口共計2342人,占到全國死亡人口總數的74.2%。
5.死亡人口中男性多于女性,壯年死亡人數較多。
經統計分析,因自然災害導致的死亡人口中男性多于女性,男性死亡人口約占到總數的60%左右。
通過對死亡人口的年齡分布進行分析,14歲以下的少年兒童和65歲以上的老年人占全部死亡人口的比例基本相當,在15%左右,15-64歲的成年人占全部死亡人數的70%左右。以10歲為分類統計標準,則0-9歲、10-19歲、20-29歲、60-69歲和70歲以上的5個年齡段的比例基本相當,在10%左右,而40-49歲、50-59歲的2個年齡段死亡人數占總數的比例在15%左右,而30-39歲年齡段死亡人數占總量的比例最大,約占到18%左右。可見,因自然災害導致的死亡人口中壯年死亡人數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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