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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試點的任務和要求
(一)各級領導要對試點工作親自抓,負總責,切實加強對試點工作的領導和組織協調,加強調查研究,及時總結經驗,研究解決試點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將試點工作納入考核、評估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重要內容。各有關部門要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各負其責,切實做好試點工作。
(二)要積極探索和建立資金管理、資格確認、資金發放和社會監督四個環節相互銜接、相互制約的制度運行機制以及安全可控的社會化的資金發放方式和渠道,確保獎勵扶助政策執行的公平、公正,確保專項資金安全,確保獎勵扶助金落實到戶到人。
(三)繼續執行和完善已出臺的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惠政策,把實施獎勵扶助制度與對農村困難家庭子女義務教育的"兩免一補"、西部地區"少生快富"扶貧工程、"關愛女孩"行動、計劃生育"三結合"、救助計劃生育困難家庭和貧困母親等項工作緊密結合,逐步形成更加完善的利益導向機制。
(四)將獎勵扶助資金納入當年財政預算,及時足額落實到位。做好獎勵扶助資金的年度預算、決算,加強獎勵扶助對象個案信息登記、數據匯總分析和日常管理監控工作。建立獎勵扶助對象個案數據庫和管理信息系統。
(五)試點地區根據人口計生委、財政部下發的試點方案和有關規章制度,制定實施細則和配套政策,規范制度運行的標準和程序,加強動態管理。
(六)加大社會宣傳力度,通過各種宣傳形式讓廣大農民了解國家的獎勵扶助政策,增加政策執行的透明度。做好基層干部和管理服務人員的培訓工作,使其增強政策觀念、法制觀念和服務意識,熟練掌握具體操作程序,切實履行職責。
(七)建立信息反饋制度,定期將試點工作的進展、經驗和有關問題報告國家試點工作協調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