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將在全市設有產科、兒科的各級醫療機構中實行出生缺陷新生兒登記管理制度,以加強本市出生缺陷監測工作。
市衛生局昨天發出通知要求,各區縣婦幼保健院出生缺陷監測資料保存期限為20年,不得向外界和非相關人員透露任何患者信息。
登記對象是在京分娩的嬰兒以及中期引產胎兒。出生缺陷主要包括先天性心臟病、染色體畸形、消化道畸形、先天性代謝性疾病、地中海貧血、需要外科治療的血管瘤和淋巴瘤等非體表可見的出生缺陷。
衛生局要求,對診斷的中期引產胎兒及圍產兒的出生缺陷,對在京分娩后8天至1歲的嬰兒,如診斷為出生缺陷時,填寫“出生缺陷兒登記卡”。臨床醫師應對診斷的出生缺陷兒的出生缺陷情況在病案中進行具體描述,并按照體表出生缺陷拍攝部位要求進行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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