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昨日通報了鄧軍、曲麗內幕交易案和瞿湘內幕交易案處理結果。鄧軍、曲麗被沒收內幕交易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一倍的罰款;瞿湘由于沒有違法所得,被罰款3萬元。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證監會將進一步加大對并購重組內幕交易打擊力度,密切監控,嚴肅查處,以規范市場主體行為,提高市場誠信水平,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證監會于2008年5月對鄧軍、曲麗涉嫌內幕交易行為立案查處。調查發現,捷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現更名為中國中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22日與中國中期投資有限公司就收購后者持有的遼寧中期期貨經紀有限公司股權并增資事項達成初步意向,于5月15日發布了收購公告,該信息屬于《證券法》第七十五條規定的內幕信息。4月27日至4月30日,捷利股份派員赴遼寧中期盡職調查期間,遼寧中期董事長鄧軍通過接待盡職調查人員、配合盡職調查工作、上網搜索相關人員真實身份等途徑,獲知了內幕信息,并將該信息告知遼寧中期副總經理曲麗。在知悉內幕信息后,鄧軍通過其個人賬戶于2007年5月10日買入捷利股份2萬股,內幕信息公開后賣出并獲利15萬元。曲麗于2007年5月10日買入捷利股份1萬股,內幕信息公開后賣出并獲利7.5萬元。
經過調查與審理,證監會認定鄧軍、曲麗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三條關于禁止內幕交易的規定,依據《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決定對二人進行處罰,沒收內幕交易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一倍的罰款。
證監會于2008年4月對瞿湘涉嫌內幕交易行為立案調查。調查發現,深圳市特發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辦公室副主任瞿湘,作為核稿人于2007年12月7日閱讀了特發集團對深圳市特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復文件,知悉了深圳特力與深圳市吉盟首飾有限公司成立合資公司項目獲得批準的內幕信息,并在12月14日內幕信息公開前,于12月11日使用其個人賬戶買入深圳特力股票83700股。證監會認定瞿湘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三條關于禁止內幕交易的規定,盡管沒有違法所得,但仍需要對其進行處罰——罰款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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