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在教育部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該部新聞發言人王旭明強調要加強對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的管理,保護實習生的合法權益,堅決杜絕以實習之名使用童工。
這位發言人說,今年6月教育部和財政部就中職學生實習聯合出臺了管理辦法,提出了“五個不得”,即:不得安排一年級的學生到企業單位頂崗實習;不得安排學生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高強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隱患的崗位上去實習;不得安排學生到酒吧、夜總會、歌廳、洗浴中心這些營業性的娛樂場所實習;不得安排學生每天頂崗實習超過8小時;不得通過中介機構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實習工作。近日,教育部又印發了《關于禁止學校非法組織和介紹未成年學生外出務工的通知》,要求中等職業學校和有關實習單位在組織學生開展工學結合、半工半讀試點等形式的實習活動當中,要嚴格遵守教育部、財政部印發的“五個不得”的規定,特別是要求中等職業學校不得安排一年級學生實習,也不得在新生報到前組織學生參加實習。要嚴格按照未成年人保護法和禁止使用童工的規定,不得介紹未成年人學生非法外出務工,教育部要求各級學校要堅決地抵制社會上對未成年人的招工行為,要加強未成年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學生日常和假期管理,自覺防范和抵制外來非法招工。發言人介紹說,教育部最近已經發了一個通報,對廣西桂林市舞蹈中等職業學校違規辦學,讓學生到酒吧、舞廳等實習進行嚴肅的批評。(記者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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