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我國第五次人口普查統計,全國0-14歲的兒童有2.9億多人,18歲以下的則有4億人。而先天性心臟病、白血病、再生障礙性貧血、腎功能衰竭等,都是兒童常見的大病。治愈一例兒童白血病,需要花費15萬-40萬元;腎功能衰竭則需要四五十萬元。孩子一旦患大病,帶給家庭的不只是痛苦,還可能是傾家蕩產,因此,將兒童基本醫療保險納入統一的社會醫療保險范圍,已經迫在眉睫。
關于兒童醫療保障,有據可查的政策要上溯到1954年。當時政務院的一個通知里提到,“城鎮職工家中無經濟來源的父母和未成年兒童,可享受醫療費用的50%報銷。”但半個多世紀過去了,隨著我國公費醫療轉向社會醫療保險,除了一些公務員和一小部分事業單位中還保留著這種報銷方式外,相當部分的企業職工、外來農民工子女有關政策無法顧及,不少家庭因病致貧、因病返貧,部分患病少兒因付不起昂貴的醫藥費,而錯過了最佳的治療時機,有的甚至不得不放棄治療,少年兒童的醫療保障,已日益凸顯為一個社會問題。
武漢市協和醫院血液科的金潤銘博士說,每年大概有300多個患白血病的孩子到他們醫院看病,但一半以上的家庭因為經濟原因放棄了治療。“現在我什么都不盼,就希望孩子別生大病。”一位家長無奈地說。有關調查顯示,我國目前至少有400萬白血病患者,且還在以每年3萬-4萬人的速度增加,而增加的患者中,50%是年幼的兒童。腎功能衰竭也是兒童比較容易患的大病,它的治療費用更加昂貴,普通家庭根本負擔不起。
兒童醫療保障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兒童的醫療保障已成為直接影響兒童生存發展權利、家庭乃至社會穩定的制度性問題。因此,應高度重視兒童醫療保障問題,建議政府相關部門盡快建立兒童大病醫療保險制度,制定《兒童大病醫療保險辦法》,并給予充足的財政支持。
目前,兒童醫療保險只有商業保險這一種方式,各個保險公司所推出的產品五花八門,但這些險種都是針對健康孩子的,孩子一旦患病,將不能繼續投保。這對那些已經患上重大疾病的孩子來說,沒有什么意義。盡管目前也有保險公司推出了不受這一限制的險種,但保險費用一般較高,貧困家庭無力負擔。
制定《兒童大病醫療保險辦法》是一項實事工程,是為少年兒童的健康成長發放一張“生命健康綠卡”,是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舉措。在這方面,上海、蘇州、杭州等城市,已經探索出一些好的做法,可以借鑒。
比如,《蘇州市少年兒童住院大病醫療保險試行辦法》規定,少兒家庭每人每年繳納60元。低保家庭、低保邊緣家庭、特困職工家庭以及父母無工作單位、殘疾少兒持殘疾證的家庭免繳醫療保險費。像白血病、重癥尿毒癥透析、器官移植后的抗排異藥物治療費用,每年度在10萬元以內(含當年住院費用累計)可享受少兒醫保基金90%的補助。這樣的做法,將大大減輕患兒家庭的負擔。
然而,這些做法都是地方性的,缺少全國性的統一安排。這勢必會出現一種權利落差,富裕地區的兒童享有較好的大病醫療保障,反之,貧困地區的兒童卻享受不到。所有的兒童都是國家的孩子,因此,給他們以平等的大病醫療保障權,有必要制定全國統一的法律。李茵(全國人大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