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擇校費,問題在“擇”不在“費”
作為家長,誰不想讓自己的孩子上一所好學校?擇校費其實充滿了“周瑜打黃蓋”的意味。就像網上有人說的:“倘若擇校費真的屬于商業賄賂范疇的話,那為學生擇校的家長就應該以行賄的罪名被起訴”。可見擇校費納入商業賄賂的復雜性,也反映出公眾對擇校費的無能為力。其實,就算將擇校費納入商業賄賂,相關方面真治起罪來,也只能是治標不治本——因為擇校費,問題在“擇”不在“費”。
關于擇校費,國家早有明確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免收學費,免試、就近入學,不允許招收擇校生,也不允許變相招收擇校生,收取擇校費。盡管擇校費名不正,言不順,師出無名,但擇校費自出生那天起,以頑強的生命力,一直在茁壯成長,甚至有些地方還以征稅的方式,來固化擇校費。擇校費的生命力為何如此頑強?這源于當下許多地方中小學的教育資源分配嚴重不均衡的現實——或城鄉失衡,或同一城區校際之間失衡,在此背景下,家長們才不惜花大價錢,無奈為孩子擇校。如果哪一天這種“失衡”問題解決了,也就不存在擇校的問題,更不存在“擇校費”了,更沒有什么“擇校費是否該納入商業賄賂范圍”的爭論了。
解決“擇校”問題難不難?當然是相當難的;不過,這并非“難于上青天”,據報道,在安徽銅陵,就實現了“無擇?!?,被教育界稱為“銅陵奇跡”。創造這個奇跡,銅陵走的是三步棋。第一步,給薄弱學校多投入,主要在校舍建設和教學設備上;第二步,取消重點學?!肮猸h”,一方面,不再對“重點學?!?、“重點班級”在人財物上“開小灶”,另一方面對事實存在的重點學校招生名額實行面上的“平均分配”。第三步,提升薄弱學校競爭力,運用包括經濟杠桿在內的多種手段鼓勵優秀教師去薄弱學校任教??偠灾?,當地政府在教育資源分配上盡可能地變“失衡”為“均衡”,所以近些年來,在銅陵,不僅擇校之風得到遏制,教育質量也穩步提高,學生家長對教育的滿意度也逐步提高。
當下,許多地方的教育資源分配嚴重失衡,特別是偏遠農村和城里的農民工子弟學校的處境更為艱難。如果,各地政府能在教育資源“均衡”上也像銅陵那樣下一番工夫,“擇?,F象”才會逐漸消失,這叫“釜底抽薪”。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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