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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高中須交8萬擇校費
成都部分學校災后提高擇校費被教育部門批評
四川汶川大地震之后,成都市中小學擇校費的不規范問題有所抬頭。
四川省成都市教育局30日召開了災后教育重建暨內涵發展 工作會,會上,成都市教育局副局長婁進批評了上述現象。
在汶川大地震當中,成都城區受到的影響不大。部分災區學生希望到成都城區的學校就讀,導致一些學校的生源數量增加,部分學校趁機大幅提高擇校費。
據悉,成都市對中小學的擇校費標準有明確規定。成都市物價局、教育局、財政局聯合發出的2007年秋季中小學教育收費有關規定中,明確成都5個城區、高新區,以及省級、省級以上示范高中的擇校費為一個學生5000元/年,市級示范高中為3000元/年,普通高中為2000元/年。
當地教育系統一名官員今天在會上說,成都城區有的高中,現在按照3年共8萬元的標準收取擇校費,這對普通家庭而言,是無法負擔的。
這次會議上,成都教育局還宣布了災后教育重建的總體目標:1年內全面恢復教育教學秩序,3年內全面恢復教育教學質量,并確定在2009年9月1日前徹底消除板房學校。
(本報成都7月30日電 記者閔捷 通訊員謝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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