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嬰幼兒食品標準將修訂 11項標準整合成5項2008年12月06日 07:04 來源:京華時報 胡笑紅[發表評論] [推薦朋友] [關閉窗口] [打印本稿] “目前我國嬰幼兒配方食品標準與國際和發達國家相關標準差別很大;同為國標,即使同一指標也相互不統一,造成企業執行標準時混亂”,昨天在北京舉行的嬰幼兒食品標準學術研討會上,專家透露,我國正計劃將目前的11項嬰幼兒相關標準整合成5項標準,根據國際最新進展,專家呼吁盡快對我國現行嬰幼兒配方標準進行制修。
參與我國嬰幼兒食品標準制修工作的中國營養學會婦幼分會主任委員蔭士安做主題報告稱,目前國內企業生產的嬰兒配方粉依據11個國家標準,但是國標與國際標準差距很大。如在對嬰兒配方粉的安全性要求方面,我國國標在對嬰兒配方粉末的安全性要求主要集中在細菌數量、重金屬污染、黃曲霉毒素方面,但國家標準GB10767-1997(簡稱通用標準)沒有涉及諸如農藥殘留、抗生素殘留等方面;而英國和歐盟的標準中均列出了殺蟲劑殘留的限制。
“再比如對營養素含量的規定,少了會導致營養不良,多了也會引起中毒”,蔭士安表示,我國國標對大多數微量營養素的規定,多數沒有定最高限值,特別是在一些可能具有潛在中毒可能性的營養素最大值的界定方面需要盡快確定,同時這些營養素含量指標應為安全性指標。另外,在我國國家標準中對于嬰兒配方粉出現問題后的消費者投訴方面沒有任何標識,而美國標準中要求在標簽中標明消費者在出現問題后可向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的應急電話進行投訴。面對上述種種問題,昨天與會專家呼吁,我國應根據國際上最新進展,盡快對現行嬰幼兒配方粉的標準進行制修。
“目前,大的制修框架已經構建完成,但具體完成時間表無法估計”,蔭士安介紹,計劃將目前的11項嬰幼兒相關標準整合成5項標準,包括嬰兒配方粉標準(0-6個月),較大嬰兒配方粉標準(6-36個月)、泥糊狀食品標準等,建議要規范嬰幼兒配方食品的科學宣傳,加大日常監督執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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