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取消福利分房為標志的房改已進行9年,而時下,一些地區的黨政機關、大企業集團,卻不斷推出多樣化的住房實物福利分配。委托代建、定向開發、團購商品房……一股愈演愈烈的集資建房熱開始蔓延全國。
單位集資建房究竟是為職工住房解困,還是鉆政策空子,套取國有資源為小團體和個人牟利?各種議論也隨之而起。[單位自建房備受質疑 究竟是良藥還是開倒車?]
保留集資建房政策旨在“濟困”
“如果沒有集資建房,很多困難企業的職工恐怕一輩子都住不上自己的房子。”在一些學者眼中,單位集資建房至今仍有著特殊的“濟困”作用:部分工礦企業效益不佳,又缺少存量房源,導致職工住房困難,需要靠集資建房來解決。
1998年國家宣布停止福利分房后,住房貨幣化、產業化成為房改的基本方向。針對一些實際困難,集資建房的“優惠”政策仍得以保留,但對于其單位性質、建設標準等進行嚴格界定:住房困難戶較多的工礦區和困難企業,經批準,可以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前提下,利用單位自用土地進行集資、合作建房。對象限定在單位無房戶和住房困難家庭。
集資建房究竟是什么性質?2003年國務院下發的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規定,集資建房是經濟適用房建設的組成部分,建設標準、參加對象和優惠政策,按照經濟適用房的有關規定執行。任何單位不得以此名義,變相搞實物分房或房地產開發經營。
然而,隨著城市土地資源日益稀缺,市場房價越來越高,集資建房由當初解決困難職工的住房問題逐漸變了味。不少有地的特權單位開始加入到集資建房的大軍中。2006年8月,建設部、監察部和國土資源部聯合下發通知,嚴禁黨政機關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搞集資建房,超標準為本單位職工牟取住房利益。
記者調查發現,現實中部分單位打著集資建房名義,變相搞住房實物福利分配的現象越來越突出,社會質疑聲也越來越強烈。一方面是一些地方黨政機關違背禁令集資建房,且規模不斷擴大,有的甚至占到當地經濟適用房建設總量的三分之一;另一方面,政策允許集資建房的一些企業違規超標建房,住房面積和檔次不斷提高,分配中向領導干部傾斜等問題突出。政策之間的“縫隙”被人為撕大。
南京市房管局副局長郭宏定說,國家允許困難企業集資建房,此后又允許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和一些事業單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設經濟適用住房,以解決低收入者的住房困難。“而現實中,權力部門和壟斷集團將政策縫隙拉開成為一個黑洞。一些地方的大批黨政機關擠進集資建房序列,紛紛享受福利分房。”
違規集資建房禁而不止
今年廣州“兩會”期間傳出消息:有土地的單位,在符合城市建設規劃和土地使用規劃的前提下,可自行建房分給沒有享受實物分房和貨幣分房的住房困難職工。廣州鋼鐵集團、廣州造船廠等7家國企獲批自建職工住房,將以建筑成本價銷售給本單位符合條件的職工。
在北京一家印刷廠工作的張華認為,這樣的集資建房很容易造成新的社會不公:“集資建房對困難職工而言,就是‘解困房’,但現在感覺都是有權有錢的單位在建,這難道不是福利分房的回潮嗎?”
據記者調查,近年來,各地違規集資建房的勢頭有愈演愈烈的趨勢:
中部某省政府事務管理局,在當地老百姓眼中儼然成了實力雄厚的地產開發商。通過政府劃撥土地,近年來共開發了上百萬平方米的住宅,每套住房建筑面積基本都在130平方米以上,絕大多數樓盤都在市區最好地段,而售價則比同地段商品房低三分之一。得到這種“經濟適用房”的,主要是省直機關公務員及異地調動工作的領導干部。
安徽省房管部門的一名干部向記者坦言,在他所在的家鄉,與房地產相關的規劃、建設、稅務、銀行等部門幾乎都通過不同形式建了集資房。而有的壟斷集團自房改以來,已經是第二三輪建房了。
江蘇省電力系統的一家公司,通過集資建房的形式,為企業職工修建了一片雙層連排別墅。有的面積達到200平方米左右,并配有車庫。
變相的“福利分房”
記者調查發現,大多數集資房的價格通常比當地商品房價格低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有的只象征性地交幾萬元錢。
集資房為何這般便宜?究其原因還在于權力介入市場后,降低了集資房的成本。僅從土地獲取上就可見一斑:有的集資房用地是無償劃撥,有的是違規占用行政用地,有的則是由規劃建設部門“特批”。
“一般的單位和企業要建經濟適用房在審批立項階段就會受阻,但權力機關和壟斷集團就不一樣,這類單位的領導也許打個招呼或稍做‘溝通’,就能拿到許可證。”北京城建集團一位項目負責人說。
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副會長顧云昌指出,單位集資建房必須遵循經濟適用住房的管理辦法,即購買人群以及住宅的套型都要符合經濟適用住房的標準要求。
“集資房的標準每套一般應嚴格控制在60平方米至80平方米。”北京市建設系統的一名干部告訴記者:“但現在一些單位卻越建越大,裝修越來越豪華,有的廳級干部的住房面積已經達到了180平方米。有的單位集資建房時,領導干部與一般群眾的住宅分區建設,標準相差懸殊,實際上是新形式的福利腐敗。”
市場化外衣下的“雙軌制”
如今,炙手可熱的土地招標拍賣在有的地區大受冷落。SOHO中國市場部負責人說,現在一些開發商持觀望狀態,不敢再輕易投資。因為有權有錢的單位建集資房,均以大大低于市場的價格賣給單位職工,這種準市場的消費行為,使按市場規則搞建設的開發商感到不公平,也違背了房改的初衷,不利于住房商品化、市場化目標的實現。
專業人士對大量集資房的出現更是憂心忡忡。中國社科院的一位專家指出,目前住房市場存在很大不公平,相當多的權力機關享受著優惠的集資房,最具購買能力的壟斷集團購買的也往往是最便宜的政策房。
他說,如果放任集資建房遍地開花,隨著房地產價格的持續上漲,住房供應體系的“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廉租房”三支柱設計將很難建立,今后消費者可能會走向兩個極端:強勢者享受“準福利分房”,弱勢者被逼購買高價商品房。
“長三角”某市一名城建干部表示,落實國家政策嚴禁的黨政機關集資建房難度很大,“許多權力部門參與其中,既無法調查,也無法禁止。不久前我們接到群眾舉報,說是組織部門正在集資建房,當房管部門要調查此事時,上面就有領導來打招呼說情,最后不了了之。”
北京師范大學教授董藩認為:目前一些單位集資建房帶有嚴重的權力色彩,顯然背離了住房制度改革的方向,是新的分配不公和變相瓜分公共資源和國有資產。
專家認為,我國雖然于2003年實行了土地“招拍掛”制度,但依然有大量的工業用地和基礎設施用地是通過非市場化方式劃撥或轉讓的,單位自建住宅用地正屬于這一范疇。這就導致土地市場沒有形成有效的價格與供給機制。一些單位集資建房借助特權之手,強化了部門利益,損害了社會公平,很容易滋生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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