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又到2007年的“五一”,又聞旅游景點漲勢如潮,漲價狂瀾鋪天蓋地而來。
廬山門票從4月1日起,單價從135元漲到180元,嶗山門票從50元漲到70元,曲阜三孔的門票從105元,大漲到150元;4月28日起,泰山門票價格將從102元,上漲到125元;5月1日起,新疆的烏爾禾魔鬼城風景區的門票,將提高10元到每人每次30元。九寨溝、黃龍等景區的門票已提前“翻牌”到旺季價,敦煌也首次將淡、旺兩季的門票價格區分開來實行,從5月1日至10月31日,莫高窟門票的旺季價為每人次160元,比目前高出60元。
不得不質疑一下旅游景點漲價的合法性。也許,旅游景點漲價的依據來自那位大名鼎鼎的主流經濟學家吳敬璉老先生,他在今年3月的全國政協大會上說,學過經濟學的人都知道,價格的浮動是必要的。價格由供求決定,而不是由道德決定。吳敬璉的話學過經濟學的人都知道,可我要說,這話,還可以這么講:學過經濟學的都知道,價格隨供求關系浮動,其前提是,在市場經濟環境中。
請問:知名旅游景點是像電視機、熱水器一樣,誰都可以制造,有著上百個品牌,幾十萬個銷售代理商的,可以充分地自由競爭的商品嗎?
知名旅游景點是百分之百不可復制的國有資產,誰成為了該資產的承包人,誰就享有了絕對的經營壟斷權,根本就沒有競爭對手,何以奢談自由競爭?其價格又如何市場自然調節?它的價格約束力從何而來?沒有了價格約束力,誰又能約束它的價格貪欲?
知名旅游景點是國有資產,全體國民是該資產的合法主人,公園不是“還園于民”了嗎?當然,知名旅游景點是稀有資源,收點維護費用是可以的,但不可高得如此離譜。如此昂貴的門票,是仆人對主人的掠奪。旅游景點的承包人拿著主人的資產來掏空主人的錢包,這又是誰家的理?
還有,經濟學最重要的一條法則便是公平性法則。五一長假期間,天天游人爆棚,人擠人,人看人,游人就像啤酒灌裝線的酒瓶子,一個挨一個地朝過推,超員的幅度超過百分之百的并不罕見,服務如此低劣,憑什么漲價?價昂而質劣,這又是哪門子的經濟學?
今年春運,鐵道部作出了這樣的決定:今年春運火車票不漲價。盡管吳敬璉說,這不符合市場規律。可鐵道部答復說,2008年春運火車票將仍不漲價。按照同樣的道理,國家發改委應下令:今年五一旅游景點不得漲價。擅自漲價者,嚴打重罰。 (魏雅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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