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改革既要“換湯”,更要“換藥”——既要消除名義上的“界限”,更要抓好附加在戶籍制度之上的養老、醫保、就業、低保、教育、住房乃至人身傷害補償等諸多方面的配套改革。只有多管齊下,才能使戶籍改革走出“換湯不換藥”的怪圈,真正贏得百姓的滿意
近年來,我國大力推進以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為重點的戶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取消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的二元戶口性質,實現公民身份平等。來自公安部的最新統計表明,目前已有河北、遼寧、江蘇、山東、重慶、四川、廣西等12個省(區、市)相繼取消了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二元戶口性質劃分,統稱為居民戶口,建立了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燕趙都市報》3月30日)
眾所周知,我國現行的戶籍管理制度是新中國成立以后,為適應計劃經濟體制而逐步建立起來的,主要由戶口登記、戶口遷移和居民身份證三部分組成。在當時特定的歷史條件下,這種城鄉戶籍二元化格局亦曾發揮過重要的作用。隨著社會進步和改革開放的深入,原有的戶籍管理制度因被人為地賦予了過多的“附加值”,導致了公民因戶籍不同,在養老、醫保、就業、低保、教育、住房乃至人身傷害補償等諸多方面存在差異,使戶籍登記失去了本來面目。
為把戶口還原成“登記管理”意義上的戶口,一些地方已在這方面進行了試探性改革。比如南京,在本世紀初便將“農村戶口”統一改為“居民戶口”;湖北省公安廳與有關部門商定,將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統計指標,相應變更為城鎮人口和農村人口統計指標;廣東佛山、深圳、中山等地將城鎮化水平較高的農村地區居民統一轉為非農業戶口,實行城市化管理……
應該說,戶口的稱謂只是一碗“湯”,而戶籍之外的制度與利益,則是湯中之“藥”。綜觀各地的改革“成果”就會發現,“湯”是換了(在戶口形式上都統一為“居民戶口”),“藥”卻還是那些“藥”,農民在教育、醫療、社保、稅費、金融等方面遭遇的種種不公平依舊。比如在寧夏,僅僅由于現在城市常見的“人戶分離”,一些本應享受“低保”的居民在常住地和戶口所在地兩頭都得不到辦理;河南鄭州在放開戶籍半年以后,因大量的人口涌入對包括教育、醫療、交通等在內的各種城市資源形成了挑戰,不得不取消改革,重新實行戶籍準入制度……
種種跡象表明,一些地方“轟轟烈烈”的戶籍改革,主要還是停留在技術操作層面,名義上的“界限”沒有了,實際上的“界限”依然存在,要變革運行了50載的戶籍制度,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有專家指出,戶籍改革本身并不復雜,但附加在戶籍制度之上的相關社會經濟政策以及由此形成的社會利益分配格局卻是錯綜復雜的。如果不正視這種實情,不研究解決好相關的社會經濟政策問題,盲目跟風,公眾期盼和關注的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就會成為“水中月”“鏡中花”。
戶籍改革既要“換湯”,更要“換藥”。當務之急,一是要盡快修訂《戶口登記管理條例》,對戶籍管理的職能重新定位,取消農業、非農業戶口的界限;二是要逐步建立城鄉銜接的社會保障體系,降低城市戶口的“含金量”,促進社會保障向農村覆蓋;三是要消除附加在戶口上的各種特權與功能,在公共服務、社會保障、社會福利等方面做到一律平等;四是要抓好城市公共基礎設施、醫療、就業、教育等配套改革和建設,及時化解城市公共產品與服務不能承載過多人口的矛盾,讓新進城的人水到渠成地享受與原居民同等的利益。
如此多管齊下,才能使戶籍改革走出“換湯不換藥”的怪圈,真正贏得百姓的滿意。(高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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