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昨(13日)天發布的《北京市“十一五”時期供熱發展規劃》,本市取暖費開始在部分政府機關和大型公建進行計量收費試點,并計劃逐步將居民住宅納入其中。這意味著已經實行了五十多年的福利供暖制度會在不久的將來邁入市場化的門檻。
2005年12月,建設部等八部委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推進城鎮供熱體制改革的意見》明確指出,城鎮供熱實行政府定價,要建立熱價與燃料價格的聯動機制。對供熱商品化、貨幣化的時限,《意見》中明確列出了“原則上兩年左右”實現供熱商品化的時間表。
北京的福利供暖轉軌市場化,接下來要邁過的坎兒還有很多。
新舊樓收費標準應區別對待
北京市供熱協會常務理事戴鴻飛介紹,按照新政策,試點后的供熱價格將分為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兩部分,用戶的取暖費由基本熱價×面積+計量熱價×用熱量計算得出。
“在政府機關等公共建筑中還比較容易計算,但要在民宅中實施可就不那么容易了。”戴鴻飛說,“同樣是市熱力集團的管線供暖,新建小區的室溫可以達到20多攝氏度,一些老舊小區卻只能保證16攝氏度以上,因此不同的室溫下的單位供暖價格似不應一刀切。”
行業專家認為,影響居室供熱的因素相對復雜。“應根據居民家的面積、朝向、是否頂層等因素,科學測算出居民應該繳納的熱費。”北京建工學院供暖專家李銳分析說,居住在老舊樓房中的居民和低收入家庭應得到更多的照顧。
補貼可借鑒公積金方式
當福利供暖退出的趨勢不可逆轉時,居民們不得不考慮另外一個問題:采取新的計量方法后,居民采暖費的補貼今后怎么發?建設部等下發的《意見》中要求,停止由房屋產權單位或職工所在單位統包的福利用熱制度,改為由居民采暖用戶直接向供熱企業交納采暖費,實行用熱商品化。同時,實行將采暖費補貼由“暗補”變“明補”。各地區在制定采暖費補貼政策時,應根據職工和離退休人員住房標準、收入水平、城鎮供熱平均價格、采暖期限、企業和財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總體補貼水平。采暖補貼資金來源為原“暗補”時財政、單位用于職工的采暖費用。
由于北京的熱源供給渠道不同,收費價格也各不相同。部分開發商曾提出,“暗補”變“明補”實行貨幣化分配后,會出現由于熱源計價差異引起的支付差異。
身為朝陽區房管局供暖中心負責人的戴鴻飛認為,新的供暖計量方式可能會增加收費難度。基本熱價的數額是一定的,但計量熱價往往需要單獨核算。對此,李銳建議發放取暖補貼時采用住房公積金的管理方式,居民個人不得擅自提取,做到專款專用,才能盡量避免欠繳供暖費的情況發生。
盡管供暖改革困難重重,建設部城建司副巡視員劉賀明的話更像給百姓吃了一顆“定心丸”:“改革的目的是要節能,是要滿足人民群眾的采暖需求,不是要老百姓多交費,更不能讓任何一戶人家因為供熱體制改革而挨凍。”(記者 劉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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