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新規2月1日起對房地產開發商進行土地增值稅項目的清算,征收30%~60%不等的土地增值稅,從1994年起計算至今。
無疑這是一個“風暴”。有房地產商叫囂是要了他們的“命”,我對此不屑一顧。因為按規定增值稅從1994年起就應交納,這次不過是嚴格執法,是算“總賬”,把尚未交納的補回來,進行“清算”。
何況這種清算還是建立在增值收益(利潤)基礎上的。
我更關心的,也應該引起我們關心的是增值稅新規是否會對房價造成影響,是否又要帶動房價新一輪上漲?此問題事關普通百姓的切身利益,這才是他們最為關心的大事。
這個話題最近被媒體熱炒,有說肯定要漲的,有說不會受影響的。議論紛紛,莫衷一是。此前國稅總局似乎要給人們吃個“定心丸”,放話說新規不會促進房價上升。但更多的人在等待與觀望,始終未能消除他們心中的焦慮。
筆者以為,要想徹底消除人們尤其普通消費者的焦慮,時機未到。因為新規到底會取得怎樣的結果畢竟有待其具體實施,也只有在其具體實施過程中才能去觀察、分析和判斷,并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以達到決策者的良好初衷。
關于房市與房價,真是一個讓人感到心酸的話題。此前中央一輪輪的房市調控,目的都只有一個,即抑制高昂不止的房市過度投資以及穩定一路飆升的高房價。以建立正常穩定的社會經濟秩序,讓多數人能夠安居樂業,最終保障社會的和諧發展。但房市調控并未取得預期的滿意效果。普通百姓辛苦一輩子買不起一套房的,大有人在,面對房價高壓,依然膽戰心驚。他們脆弱的心理依然經不起房市的一點風浪,房價是否會因增值稅的清算而再次走高,自然成為他們不得不關心、不得不操心、不得不揪心的一個實際問題。
事實上,普通消費者擔憂房價上漲不無道理。因為“羊毛出在羊身上”。商人把經營費用都打入成本是其本性使然,開發商們無疑要將清算的增值稅打入成本,從而帶動價格提升,并由消費者買單。這幾乎是一個簡單的邏輯,無須論證。
但經濟學又告訴我們,決定商品價格的關鍵因素是市場總供求關系,成本并非直接原因。這正是一些專家“增值稅清算不影響房價”理論的主要理由。同時有一種觀點認為,增值稅的收取基礎是增殖,增值越多收取越多,如果增值部分與納稅部分旗鼓相當,那么作為“理性經濟人”的開發商是不會隨意提升房價的!而且當下主要城市的房市已經高居不下,供求穩定,且房價攀高已到瓶頸,不會再有價格上漲空間,而成本實際遠離房價,故增值稅清算增加的成本將忽略不計,由房地產商們自己買單。因而增值稅清算帶動房價繼續上漲的可能性不大。
但是,經濟學還告訴我們,成本也是影響供求關系的一個因素,成本增加了,是否會通過供求關系的變化決定到房價的上漲呢?
而且,商人逐利的本性使人不得不擔心一個事實,即其如何向稅務等管理部門申報一個真實的“增值”基數。眾所周知,房價成本,無論對于公眾還是管理部門來說,大多時候是一筆“糊涂賬”。在土地增值稅抑制房價的問題上,其關鍵之處在于“增值”也就是房地產商利潤這一基數真實性的保證上。如果基數失實,增值稅新規不但無以起到平抑房價的作用,相反使得開發商們進一步牟取暴利。
看來關于房價的爭論、觀望、焦慮還得繼續下去,作為公民一員,筆者更愿站在廣大的普通百姓立場去思考與講話。面對新規的實施,一是希望達到決策者良好初衷,施以行之有效的監管措施對高利潤課以重稅,平抑房市,增加國家財富;二是希望誠如很多專家所言“增值稅清算不影響房價”,增值稅清算帶動房價繼續上漲的可能性不大;三是在房價不再上漲的基礎上,關心一個現實問題:增值稅的流向,能否“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做到“回饋于民”,尤其是用到廣大買不起房、住不起房的普通人身上?(符向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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