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要規范汽車出口秩序?
2006年我國汽車出口數量繼續迅猛增長。據海關統計,2006年1至11月我國汽車整車出口29.3萬輛,比上年增長88.8%,出口金額27.9億美元,增長98.2%。業內人士預計,2006年我國汽車出口有望達到34萬輛,其中轎車出口突破9萬輛,增幅超過200%。
近日,商務部、國家發改委、海關總署、質檢總局、國家認監委等5部門聯合發出了《關于規范汽車出口秩序的通知》。在我國汽車出口迅猛增長的情況下,為何要規范汽車出口秩序呢?
“充滿活力,缺乏秩序”,在1月9日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商務部機電和科技產業司副司長張驥這樣描述當前我國汽車出口狀況。
“充滿活力”,指的是我國汽車出口快速增長的態勢。據張驥介紹,近4年來我國汽車整車出口迅猛增長,整車(含成套散件)出口數量從2002年的2萬輛飆升至2006年的34萬輛,出口增速大大超過一般外貿產品。他認為,在快速增長的過程中,我國汽車出口也暴露了一些不健康的苗頭,而且這種苗頭正在放大。他將這種苗頭概括為“缺乏秩序”,主要表現在以下4個方面:
第一,高度分散與高度集中同時并存。張驥告訴記者,2006年1至11月,我國汽車整車出口市場分布在182個國家和地區,過于分散,而其中排名前5位的出口市場又約占我國汽車出口數量的一半。
第二,汽車出口經營單位急劇增加,呈井噴式增長。迄今為止,我國從事汽車整車出口的企業已達1175家,比上年增加150家;如果加上汽車零部件出口,從事汽車產品出口的企業超過1萬家。
第三,汽車出口質量、售后服務等問題日益突出,出現了不符合產業準入條件企業的產品出口和低價惡性競爭的問題。
第四,出口主要靠低價打拼,導致我國汽車整車出口價格急劇下滑。據統計,2006年1至11月,我國共出口轎車8.5萬輛,增長226%,而出口平均單價為6740美元,同比下降19.5%。
張驥分析,造成出口秩序混亂的主要原因是:汽車企業和汽車產品進入國內市場有資質,但進入國外市場卻沒有資質。我國目前對汽車企業實行生產準入考核管理辦法,而出口汽車產品沒有納入管理范圍,使達不到國內產業管理要求和質量水平的汽車得以出口。
張驥解釋,《通知》的核心管理內容包括3項:一是以我國汽車產業在生產領域和國內消費市場建立的嚴格準入制度為基礎,從生產環節入手,對汽車生產企業設定出口資質。
二是對出口經營企業實行生產企業授權管理。出口經營企業應獲得符合出口條件的汽車生產企業的出口授權,并根據授權出口該企業的產品。出口經營企業還必須與汽車生產企業約定共同承擔出口產品的質量保證、售后服務等連帶法律責任。
三是嚴格管理底盤。為防止沒有資質的企業通過出口汽車關鍵件規避汽車整車管理,把底盤一并納入管理。
“保護活力,建立秩序”,張驥這樣闡釋規范汽車出口秩序的宗旨。張驥希望,所有從事汽車出口的企業能夠以投資的心態而不是以投機心態,去擴大汽車整車出口。據他介紹,《通知》的管理思路是:一是抓源頭,全覆蓋。他說,規范汽車出口秩序是貿易、產業、質檢、海關、認證等相關管理部門再次聯手規范出口秩序,有利于建立從產業到流通領域的完善一致的管理體系。除此之外,本次規范出口秩序還做到了汽車出口經營主體(除出口加工區內企業之外)的全覆蓋。二是低門檻,保活力。《通知》沒有專門設置其他的準入條件,沒有出口業績要求,只是將國內生產經營的準入標準擴展到國際市場。張驥預計,《通知》實施后,約有近700家的汽車出口企業將退出。三是動態管理,可進退。根據企業每年的變化情況,商務部會同其他部門每年發布新一年度《名單》。四是過渡期長,促平穩。《通知》充分考慮到未列名汽車出口經營單位的權益,最大限度保護其既得利益,明確規定,凡未列入《名單》的企業于2007年1月15日前簽訂的出口合同,可按規定于今年8月1日前申領出口許可證。(何振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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