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審計署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現階段要加大對壟斷性行業的審計力度,作為企業審計的重點工作,今年將開展對中國石油集團、中國華電、哈電集團和華潤集團等4家中央企業的經濟責任和財務收支審計。
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在剛剛結束的2007年企業審計培訓班上表示,溫家寶總理去年底在聽取審計署工作匯報時對企業審計作出指示,要求不僅要對中央企業開展經濟責任審計,還要開展經常性審計,尤其是對壟斷性企業的審計。這意味著除了要對53家中央管理的重點國有企業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外,還要對整個中央企業開展經常性財務收支審計,加大專項審計調查力度。
根據國家審計署的安排,2007年企業審計主要任務包括:組織9個特派辦,對鐵道部及其所屬鐵路局2006年度財務收支進行審計;開展對中國石油集團、中國華電、哈電集團和華潤集團這4家中央企業經濟責任和財務收支審計。
此外,還將圍繞一些壟斷性企業改革發展中存在的,黨和政府關心、社會關注、關系百姓切身利益且亟待解決的帶有體制性的深層次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李金華說:“現階段為什么要加強企業審計?一是因為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關系到國家的經濟命脈。二是社會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越來越關注,尤其對壟斷性行業和企業。三是企業審計任務繁重,難度也很大,本身存在很大風險。”
經濟觀察研究院院長清議在接受上海證券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國家審計署加大對壟斷性行業企業的審計力度是具有創新意義的舉措,因為對企業進行審計多為商業審計,商業審計主要審計財務報告,對企業股東負責,而審計署審計更多具有行政審計的性質,行政審計主要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對公眾負責。
專家表示,經濟責任審計主要是對有關單位負責人任職期間、任職期滿或因調動、離退休、辭職、免職、撤職等原因離開現職崗位前在管理職責范圍內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依法做出評價。
來自國家審計署的數字顯示,去年全國各級審計機關共審計國有企業6997家,查出各類問題金額2814億元,促進國家增收節支21億元,向紀檢司法機關移送各類案件線索363件,涉案金額53億元。
其中,2006年國家審計署共組織實施了15戶中央企業的審計和審計調查,查出企業損益不實問題金額132億元,不良資產120億元,損失或潛在損失問題金額72億元,國有資產流失問題金額18億元,存在有問題重大經濟決策事項142項。幫助企業增收節支5億元,促進健全規章制度87項。(何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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