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有關方面日前表示,2006年中國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新的進展。截至2006年11月底,中國在50個城市中建立的綜合性知識產權舉報投訴服務中心共接收舉報、投訴1014件,轉交執法部門657件,已經辦結286件,此外還解答了社會公眾和企業咨詢24221件。
法律體系不斷完善
計算機須預裝正版操作系統
2006年5月,國務院頒布了《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2006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加入了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條約與表演和錄音制品條約。有關部門還制定或修訂了《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總擔保辦法》、《專利審查指南》、《商標審查標準》和《商標審理標準》等規章、規范性文件。《專利代理條例》、《廣播電視法定許可付酬辦法》等法規的修訂、制定工作也在緊張而有序地進行。
同年,公安部分別與海關總署、國家版權局、國家工商總局聯合發布部門規章,建立相關行政執法部門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刑事案件的工作銜接制度。
文化管理部門自2006年3月起開展了以“陽光行動”為重點的音像市場整治工作,共查處侵犯知識產權案件10330起、侵權單位3184家,沒收違法所得198萬元,罰款4168萬元,取締728家侵權單位經營資格。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等部門自2006年7月15日至10月25日,在全國組織開展了集中打擊盜版音像和計算機軟件制品的“反盜版百日行動”,通過這次行動,正版市場的銷售量增長20%以上,正規經營場所內盜版音像、軟件制品基本消失,生產經營者的法制意識明顯增強。
此外,信息產業部、版權局、商務部還于2006年3月聯合發布通知,要求在中國境內銷售或進口的計算機必須預裝正版操作系統。這是中國加強軟件知識產權保護的一項創新性舉措,將從源頭上解決操作系統盜版問題。
有關領導機構機制更加健全
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即將公布
從2004年起,中國就成立了由吳儀副總理任組長、12個部門組成的國家保護知識產權工作組,以加強各執法部門之間的協調。2006年,工作組又新增司法部、文化部、國資委、中宣部和國務院新聞辦等5個部門,成員單位擴大到17個。這使得全國保護知識產權工作的領導機構工作機制更加健全,協調和統一領導得到進一步加強。
同年,中國還開通了中英文的“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網”,這為形成全國上下一體、部門協作、區域互動的保護知識產權工作機制奠定了基礎。
2006年,中國還發布和實施了《保護知識產權行動綱要2006-2007》、《’2006中國保護知識產權行動計劃》。據介紹,《行動計劃》規定的在保護知識產權的9個方面的160項具體措施,除個別立法項目還在進行外,絕大多數措施均已按期完成。正在制定中的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已進入征求意見和專家評審階段,有望于2007年上半年公布。
國際交流合作取得突破性進展
覆蓋商標專利版權等多個領域
2006年,中國在知識產權保護領域的雙邊和多邊國際交流與合作方面,也取得突破性進展。
2006年4月,國務院副總理吳儀率團赴美主持第十七屆中美商貿聯委會,中美雙方就知識產權問題達成了廣泛共識。2006年8月,中美知識產權工作組在北京召開了司局級會議,12月在華盛頓召開了副部級會議。中方還向駐美使館專門派駐了知識產權專員。
2006年11月,第21屆中歐經貿混委會就知識產權領域的合作與交流進行了重要的對話。中歐之間的知識產權工作組分別于6月和11月在北京舉行了兩次會議,初步商定從2007年起實施為期4年的“中歐知識產權保護合作(二期)項目”。
2006年,中國還與日本、韓國、東盟、德國、英國、奧地利、西班牙、俄羅斯等國家和香港地區進行了保護知識產權的交流。同時還積極參加了世界貿易組織(WTO)、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亞太經合組織(APEC)等多邊和地區組織的涉及知識產權的會議的活動,在多哈發展議程有關知識產權議題和APEC有關“指南”談判中發揮了建設性作用。
目前,中國知識產權多雙邊交流和合作已呈現“全方位、寬領域、深層次”的特點。既有雙邊交流合作,也有多邊交流合作。交流與合作覆蓋了商標、專利、版權、地理標志、商業秘密等多個領域,包括了立法、行政執法、民事、刑事司法和能力建設等多個環節。(記者張意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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