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指出,為進一步發揮城鎮土地使用稅對于加強宏觀調控的作用,公平稅負,促進平等競爭,有必要適當提高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并統一適用于內外資企業。會議決定,對1988年發布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作適當修改,由國務院重新公布施行。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