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拉開了新一輪土地調控的序幕,土地出讓金和相關稅費的改革成為重中之重。9月17日,上海證券報獲悉,根據《通知》要求,我國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繳納標準,擬在現行基礎上提高1倍。最高的一等地區,將從70元/平方米調整為140元/平方米。
按照規定,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是指新增建設用地的平均土地純收益。據估算,標準調整后,中央和地方實際收繳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將提高1倍,達429億元,但仍低于763億元的全國新增建設用地出讓純收益;從具體城市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繳納標準變化看:中間八等地區,將從21元/平方米調整為42元/平方米;最低十五等地區,將從5元/平方米調整為10元/平方米。
專家解釋,提高1倍的措施一方面可以加大城市規模擴張的經濟約束,另一方面仍有余地,未達到各地實際的新增建設用地出讓純收益水平。
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司長甘藏春透露,如相關措施全面推開,征地補償安置費也將提高1倍,城鎮土地使用稅將提高2倍,耕地占用稅征收標準也將有所提高。“我們進行了測算,地價總水平將增長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但不同用途地價受影響不盡相同,房地產用地出讓價格將基本持平,工業實際用地的出讓價格將提高40%到60%。”
《通知》還規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總價款全額納入地方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而非僅是土地出讓金,土地出讓金一般只占土地出讓總價款2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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