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求職時,二00六年的冬天對中國廣大應屆大學生來說可謂“雪上加霜”。縱然各地招聘會場面火爆,然而“僧多粥少”,求職成了許多大學生心中永遠的“痛”。女大學生更是面臨更多的困惑,“性別壁壘”成了求職路上的攔路老虎。
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對全國六十二個城市的一份調查顯示,有百分之六十七的用人單位提出了性別限制,或明文規定女性在聘用期不得懷孕生育。一項調查顯示,中西部省區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應屆畢業女生在求職過程中遭到過性別歧視。
11月19日,一個女生抱著求職材料等待面試。當天,浙江大學2006屆畢業生招聘會在杭州開幕。由于學制的改革,浙江大學本屆畢業生數量與05年相比增加了35%,其中碩士生增加了91%,畢業生總人數1萬3千多名,創歷史新高,這也意味著今年就業形勢比往年更加嚴峻。新華社記者 黃深鋼攝(資料圖片)
據悉,隨著普通高校的擴招,女大學生在其中所占比例也在逐年上升,至二00五年我國女大學生已占畢業生總數的百分之四十四。二00六年高校畢業生激增至四百一十三萬,比上年增長七十五萬人,女性比例也將居高不下。而全國對畢業生需求約為一百六十六點五萬人,比去年實際就業減少百分之二十二。需求和供給的嚴重失調,為女性就業帶來了更大的障礙。
另外,即使勉強就業,女性收入也往往低于男性。數據顯示,總體上男性應屆生從業第一年的稅前收入平均為三萬三千六百七十元,女性為三萬零一百六十四元,男性高于女性百分之十點四。
為什么在中國女大學生就業如此困難?
企業對女性存有偏見
中國人才市場第一人韓光耀認為,女大學生是高成本勞動力,這成為企業拒絕女生的主要理由。女大學生尤其女研究生在畢業后,可能很快就面臨結婚生子問題,用人單位對此頗有顧慮。
政府法律法規有待健全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市婦聯副主席巫昌禎教授說:“歧視女性是違法的。”她解釋說,求職當中“男生優先”、“只限男生”或者是女生錄用標準要比男生更高等條件的限制都是對平等權利和女性人格的褻瀆。《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2條、21條、22條中都有明確的關于女性具有平等的就業權利的條款。
巫昌禎認為法律對這種求職中的性別歧視問題應該起到積極的矯正作用,但現實卻不容樂觀。在我國,這些法律在實際生活中都缺少可操作性。所以當前要僅憑法律武器來保護女性就業機會平等實際上難度是很大的。
女大學生自身觀念的缺失
據了解,目前女大學生擇業存在四誤區:
一步到位——職業要體面, 工種要輕松, 工資要高薪, 福利要豐厚,環境要舒適, 上班要就近。
定位過高——不看自己的能力和素質, 也不問市場需求, 以為自己有了大學文憑就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盲目攀比——把“金銀財保”(金融、銀行、財政、保險)、“三電”(電力、電信、電視臺)、“一草”(煙草)作為首選目標,認為這里就是就業的天堂,人去我也去。
被動依賴——不積極參與人才競爭,而是把希望寄托在親朋好友身上,拉關系,走后門。
針對上述問題,勞動法領域的專家、清華大學就業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博士認為,政府應當制定相應政策保護女性就業權,如彈性就業政策針對剛性就業政策而言,這將有利于用人單位安排女大學生就業,并激勵用人單位安排女大學生;根據彈性就業和激勵政策,用人單位應當盡力接受女性的就業申請,這是社會責任;女大學生也應當改變擇業理念,加強自己對各類崗位的適應性,從平凡崗位做起。
《2001-2010年中國婦女發展綱要》提出十年期間政府努力的主要目標之一是,消除就業性別歧視,實現男女平等就業,保障婦女勞動權利,婦女從業人員占從業人員總數的比例保持在百分之四十以上。可見政府在解決女性就業問題上的決心,然而,社會仍需努力,改革仍待成功。(生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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