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已經接到了舉報電話”,8月24日,國家統計局最新設立的機構—統計違法舉報受理中心(下稱“舉報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員告訴《中國經濟周刊》。
一個星期前的8月17日,國家統計局正式對外宣布成立舉報中心,嚴厲打擊統計弄虛作假行為。對于舉報中心的主要職責,國家統計局將其概括為“受理統計違法行為舉報;查辦重大統計違法案件;轉辦督辦統計違法案件”。
8月23日,《中國經濟周刊》從受理中心獲悉,他們在接到舉報電話后,相關部門會及時向被舉報地區調查了解真實情況,“只要舉報人留下舉報電話和真實姓名,統計局對其舉報的情況調查了解后,將根據調查結果予以反饋”。
“公布這個電話將更有助于外界的監督,一來提供了便捷的通道,二來提高群眾監督‘違法統計’的意識”。8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原國家統計局副局長賀鏗接受《中國經濟周刊》采訪時說。
從建立直屬統計調查隊,到組織修改《統計法》,再到設立舉報中心……國家統計局已表現出了足夠的強勢,而被稱為“痼疾”的“數字造假”現象,是否會在國家統計局的凌厲出擊之下土崩瓦解?
國家統計局打出“組合拳”:舉報中心+限期整改+媒體曝光
上半年GDP數字又出現“打架現象”: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字與發改委根據各省市統計的數字相差8048億GDP產值,于是“數字造假”這個老話題重被熱論;國家統計局局長邱曉華更是明確表態,將有一套“組合拳”對付數字造假。
受理中心成立當日,國家統計局有關負責人明確表示,國家統計局將加大受理和查辦統計違法案件力度,遏制在統計上弄虛作假的現象,提高統計數據質量,積極推進依法統計、陽光統計、科學統計。國家統計局歡迎社會各界對統計工作進行監督。
雖然“數字造假”由來已久,但近期國家統計局與發改委公布的GDP之差再次將這一問題推上“火山口”。
根據今年7月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我國上半年GDP增速為10.9%。但緊隨其后的8月7日,國家發改委發布的全國31個省份上半年經濟增速報告卻顯示,只有云南、寧夏和甘肅三省GDP增速低于10.9%,而如果按照這31個省份所公布的GDP計算,我國上半年的GDP增幅為12%,與國家統計局的數據相比竟相差了8048億的生產總值。
“統計數據有差距,并不表示這是地方注水或造假,通常是因為地方和中央的統計方法不一樣。GDP采取的是核算的方式,不是簡單的‘1+1’,所以不同省的總額算起來比中央核算的要高是可能的,不一定是‘造假’”。8月23日,江蘇省統計局一位官員對《中國經濟周刊》說。
但是,原國家統計局副局賀鏗并不完全這樣認為,“現行的GDP核算方式的確會帶來中央與地方GDP數據不一樣的結果,但是不能忽視的另一個因素就是‘人為造假’。”賀鏗說,“有些地方政府領導通過數字造‘政績’”。
就在舉報電話公布前幾天,國家統計局局長邱曉華撰文公開指出,要對最源頭的統計工作進行嚴格考核。對那些達不到規范的地區統計局要限期整改,限期內整改不了的,要進行內部通報。再沒有效果,就讓媒體公開曝光,使其數據在國家統計數據中消失。
受理中心電話公布后,隨即引起了外界極大的關注,評論認為這是統計局消除“數字造假”的又一新舉措。但是,對于效果如何,各方觀點也不一。
對此,賀鏗表示,“曝光和舉報對于‘數字造假’都是一種外部力量,可以起到一定的監督作用,但是要想真正消滅‘數字造假’,根本之道還是在于統計系統自身的獨立性、中立性”。
30支“直屬統計調查隊”:國家統計局派往各省的直屬機構
“地方統計部門與直屬調查隊的職責已有了原則性的分工,但是詳細的方案還沒有出臺,需要由各省政府出臺相關文件加以明確。”
事實上,在受理中心成立之前,國家統計局早已關注到“數字造假”現象,其負責人也在多個場合批評目前基層統計部門存在的數據注水現象。
“探究統計數據弄虛作假的原因,很大的問題是基層統計部門抗干擾能力差。”國家統計局局長邱曉華曾公開表示。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對《統計法》的實施情況進行過實地檢查時也發現,由于層層簽訂GDP增長責任目標的考核方式,這成為一些地方黨政領導干部“數據注水”的誘發因素。
而為了減少這種注水,進一步加強統計數據的準確性,早在受理中心成立之前國家統計局就已開始一系列的改革和嘗試,直屬統計調查隊的建立就是其一。
2005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通知,決定對國家統計局直屬的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和企業調查隊的管理體制進行改革,將三支調查隊整合成一支調查隊,由國家統計局垂直管理的各級調查隊,作為國家統計局的派出機構。
截止5月底,除西藏以外,國家統計局在全國30個省份(港澳臺除外)組建完成其直屬的調查總隊。根據統計局的改革進度表,9月底前完成改建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社會經濟調查隊,組建副省級城市調查隊和市級調查隊;年底前,通過合并、改建縣級農調隊、城調隊,組建縣級調查隊。
“江蘇省調查隊已經建立,目前主要接管以前三只統計隊的工作”。江蘇省統計局一位官員說。據其介紹,直屬調查隊與省統計局相互獨立,不在一起辦公。現在調查工作兩者間間既有一些交叉也有一些不同。
對于未來調查隊及地方統計局的分工問題,該官員則表示,“目前,地方統計部門與直屬調查隊的職責已有了原則性的分工,但是詳細的方案還沒有出臺,需要由各省政府出臺相關文件加以明確。”
《中國經濟周刊》也從北京調查總隊獲悉,雖然調查隊與統計局具體分工有一些不同,但是一起辦公,遇到重大問題也會召開聯席會議一起研究。
“直屬統計調查隊的建立對推動統計獨立有一定的積極意義”,賀鏗說,但是僅有直屬調查隊的改革還是不夠的。即便是直屬調查隊,仍有一些和地方交叉,難免不受地方的影響。此外,直屬調查隊也不可能負責所有的統計,還有部分統計指責需要由地方統計部門承擔。
在賀鏗看來,雖然統計系統的最終獨立取決于“一個獨立的垂直統計系統”,但是這是國家統計局靠自身力量無法完成的。現階段,統計局只能先進性直屬調查隊的改革,進一步從源頭上防止“假數”的出現。
行政、立法
有望攜手共剿“數字造假”
“修改后的《統計法》中應該有類似‘凡是有造假行為的官員一定要被罷免’的規定。”
事實上,除了正在進行的直屬隊建設外,國家統計局還在探索其他改革。今年8月,國家統計局新任局長邱曉華在《經濟日報》上撰文,明確提出要打造“陽光統計”。
《中國經濟周刊》也從國家統計局有關人士處獲悉,目前,“陽光統計”的相關方案正在設計之中。
除了行政系統內部自身的改革和嘗試外,正在進行的《統計法》修訂工作也將可能對“數字造假”起到一定的打擊作用。
“現有《統計法》規定,官員直接修改統計可以追究其法律責任”賀鏗說,但對于不直接修改的統計責任追究并沒有明確。據賀鏗介紹,過去曾經出現這樣的現象:領導給暗示,要求統計人員對數字“多核算核算”。由于“帽子”和“飯碗”都在地方政府手上,地方統計人員的獨立性常常受到干預。
事實上,現行的《統計法》自1996年5月經第8屆全國人大常委會19次會議審議修改通過后,沿用至今。但隨著統計執法中執法力弱問題進一步暴露,修改《統計法》的聲音開始在人大出現。2005年,國家統計局向全社會發出通告,征求修改《統計法》的意見。
而如何利用《統計法》修改的機會,進一步完善對“數字造假者”責任的追究,成為了很多人眼中的“當務之急”。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華如興在接受媒體采訪表示,現行《統計法》對行政機關統計數據造假的制裁力度不夠,使得統計系統的工作捉襟見肘,所以修改《統計法》是當前國家統計工作的重中之重。華如興建議,修改后的《統計法》中應該有類似“凡是有造假行為的官員一定要被罷免”的規定。
“現有《統計法》對‘數字造假’,‘干預統計’等行為的處罰已經作出了相關規定,但是這種處罰力度不夠,實施的可行性比較差。”賀鏗說,國外的統計法對于統計責任追究的規定比起國內要嚴密很多,國內立法在責任追究上應更具有可操作性。
舉報中心的外部監督、直屬調查隊的內部監察、《統計法》的法律保障——可以想見的是,國家統計局的這一套組合拳若能招招中地,則“數字造假”即使等不到末日,也會元氣大傷。但還有一個問題更值得我們思考:對付這樣一個“強大”的社會“痼疾”,是否應該讓一個部門獨立支撐?
觀點
國家統計局單挑“數字造假”
邱曉華
國家統計局局長
賀鏗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
原國家統計局副局長
顧海濱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
統計部門
該如何維護信譽?
邱曉華:現階段我國統計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如何維護和提高信譽。
打造“陽光統計”,積極促進統計工作和諧發展,讓社會各界零距離感受中國統計,是國家統計局工作的目標,也是維護和提高統計信譽的首要任務。“陽光統計”反映了人們對一個獨立、公正和科學的統計制度的期望,應該使之成為各級統計部門從事統計工作的一個基本理念和衡量統計數據真實性的一個標準。
賀鏗:對統計數據懷疑不是一天兩天了,有的部門、有的個人、有的研究機構對統計數據持懷疑態度已經好多年,但是沒到“不可信”的地步。而這些懷疑的單位或個人,想作出一個比統計局更有權威的數字也是不可能的。國家統計法也明確規定,統計數據以國家統計局公布的為準。
但是,有這種懷疑也沒有什么不可,至于是否需要一個很有意識的動作或者措施去反對這種懷疑,以維護統計的信譽,我看沒有多大必要。
不過,地方弄虛作假應該堅決反對,因為地方造假影響到統計數字的準確性。所以當地方出現數字造假,應嚴肅執法。要維護統計信譽,就要消滅弄虛作假的數據。
顧海濱:“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只有讓統計數字透明才能預防“數字注水”、“數字造假”之類現象的發生。可是現在的統計數據是不透明的,政府上報的統計信息沒有經過人大,也沒有人監督其真實性,應該層層公開。
比如鄉里的統計數據必須向鄉人大公開,同樣,縣級及縣級以上的統計數據也應該公開。這樣如果出現虛報統計數據的情況,群眾就能及時發現和檢舉,方便監督。而且公開和透明本身也威懾官員不能造假。
多管齊下
杜絕源頭造假
邱曉華:“不進假數”就是要對最源頭的統計工作進行嚴格考核。為打造“陽光統計”,需要著力抓好調查隊管理體制改革。
為提高基層統計質量,一方面要采取多種措施改善基層統計工作條件,給基層統計工作者更多的關愛;另一方面要嚴格管理,嚴格規范各種統計活動,加強隊伍建設。
國家統計局準備通過100個縣的調查研究,制定一套針對最基層統計機構質量考核制度。切實做到“不出假數”,首先就要做到“不進假數”。
賀鏗:“數字造假”有多方成因,需要從多個角度努力。直屬調查隊由于直接隸屬于國家統計局,因而抗干擾性好。但是,這不可能解決所有的問題。統計局也不可能一下把問題都解決,只能將有能力解決的先解決。杜絕假數,還需要黨性的提高,官員政績考核方式的轉變等多方因素。
顧海濱:從鄉級的統計數字透明開始,一級級公開,這樣就可以從源頭上杜絕假數的出現。用透明、陽光的方式,來保證源頭數據的真實。這就需要發揮地方人大的作用,但是目前這個作用還沒能發揮好。
統計獨立需外部保障
邱曉華:國家統計局要努力打造一個健康寬松的外部環境,一方面要完善統計法制,抓住這次修正《統計法》的契機,使之真正成為一部能夠保障統計工作秩序,維護統計工作者的權益,保障統計數據質量的一個有力的法律屏障。另一方面,要提高統計的獨立性和抗干擾力,建立約束機制,減少來自外部的各種干預。
賀鏗:《統計法》的修改不僅要規定地方不能干預統計數字,另一方面對被統計人也應作出規定,被統計人必須如實提供數據。很多被統計人沒有這個意識,在接受調查統計時,常常用各種理由不配合統計,或者提供虛假數字。
這從另一個方面也要求我們應將《統計法》進一步普及,增強群眾統計意識。
但是,統計體制的改革是個綜合問題,要想“不出假數”,單純的修改法律不可能解決,還需要一系列的改革。
顧海濱:應該跳出統計看統計,雖然統計法律自身有一些要完善的地方,但是外部機制的完善更重要。必須要實現和充分發揮人大的監督權力,才能更好的保證統計數據的真實。這也就要求我們的人大代表專職化,現在的人大代表沒能充分發揮監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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