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能源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徐錠明在29日的東亞投資論壇上表示,我國將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結構中的比例,到2010年達到10%,到2020年達到16%左右,這將帶來巨大商機,到2020年需要投資8000億左右。
“目前國家發改委正在修改完善國家能源領導小組編制的《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一旦國務院批準就將對外公布,并將成為我國解決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方面。”徐錠明表示,該規劃內容豐富,包括了國際可再生能源發展狀況和經驗、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現狀、發展可再生能源的意義和任務、指導思想、原則和目標等六個方面的內容。
其中,總體目標是要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比例,解決農村無電人口用電問題和農村生活燃料短缺問題,發展循環經濟,保護生態環境,促進可再生能源技術和產業發展。
具體而言,我國將因地制宜開發小水電,重點開發金沙江、雅礱江、大渡河、瀾滄江和怒江流域,到2010年水電要建成1.8億千瓦,2020年時水電將達到3億千瓦。
風電的建設目標是到2010年建成500萬千瓦,形成江蘇、河北、內蒙古3個百萬千瓦風電基地,2020年建成3000萬千瓦,形成若干個200萬千瓦以上的風電大省,6個百萬千瓦級風電基地。
生物質能也將加強,到2020年,生物質發電將達到3000萬千瓦,沼氣達到440億立方米,固體成型燃料5000萬噸,生物燃料乙醇1000萬噸,生物柴油200萬噸。力爭2020年農村戶用沼氣8000萬戶。
太陽能方面,將在偏遠地區建設獨立太陽能電站和戶用光伏電源;在經濟條件較好地區發展并望光伏電源,在資源條件好的地區建設大型太陽能光伏熱發電示范站。爭取2010年太陽能發電30萬千瓦,2020年達到180萬千瓦。
此外,政府還將制定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的優惠上網電價,電網企業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所發生的費用,高于按照常規能源發電平均上網電價計算所發生費用之間的差額,附加在銷售電價中在全社會分攤。
為達到“2010年基本實現以國內制造為主的裝備能力,2020年形成以自有知識產權為主的可再生能源裝備能力”,中央財政還將設立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可再生能源技術研發、產業建設等,并予以適當的企業所得稅優惠。(薛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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