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并不是新的提法,在上世紀50年代就已經提出。應該充分認識到,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中央統籌城鄉發展和“城市反哺農村”的重要舉措。“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新農村內涵可以理解為:努力發展農村生產力,廣開致富渠道,解決農民的生計,使農民擺脫貧困過上寬裕的生活;加快發展農村教育、醫療衛生和文化等社會事業,提高農民的整體素質,形成家庭和睦、民風純樸、互助合作、社區安寧的良好社會氛圍;大力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整治農村環境衛生,使村容村貌明顯改觀;推進農村民主政治建設,使農民的自主意識、民主意識、法制意識不斷提高。
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合理開發利用可再生
能源,不僅可以減緩我國的能源緊張局面,減輕生態保護和環境污染的壓力,而且還可以滿足農民對電、熱、水等的需求,改善他們的生存環境,提高他們的生活質量,促進城鄉協調,實現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在新農村建設中利用可再生能源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我國的古代建筑物,無論是樓宇還是一般房屋,在設計和建設中都能考慮并充分利用自然光和氣流條件,盡可能利用木材等可再生資源,盡可能使房屋經久耐用,其中體現的節約資源和環境保護理念,仍然值得我們今天在新農村建設中借鑒。
(一)這是貫徹落實節約資源基本國策的具體實踐
我國是一個人口眾多、人均資源相對不足、生態環境脆弱的發展中國家。近年來,由于工業化和城市化加速,資源約束和環境污染的矛盾相對突出。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和資源,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既可以保障國家能源安全,以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支撐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又可以減少能源消費中的溫室氣體排放,保護我們惟一的家園。
(二)可以增加群眾的收入,提高群眾生活質量
新農村建設的一個重要任務是增加農民的收入,這也是中央提出的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的前提。利用可再生能源提高人民群眾收入的主要途徑:一是出售農作物秸稈,用于造紙、生產膠合板等建筑材料以及發電等;二是種植能源植物,如不少地區種植木薯用于生產乙醇,形成了產業鏈,增加了農村的財政收入。
(三)用最小的經濟成本解決邊遠地區的能源供應
農村是我國社會經濟相對欠發達的地區,生產力水平低,基礎設施相對薄弱,環境衛生條件較差。有關研究表明,目前全國約有2萬個村、700多萬戶、3000多萬人還沒有用上電。邊遠農村地區農牧民住得分散,流動性大,村莊和房屋使用時間存在不確定性。依靠常規能源供應滿足他們的能源需求,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而且資金利用效率也不高;相反,發揮可再生能源利用小型化、多樣化的特點,需要的投入較少,從而使發展的成果也能為農牧民所享受。
(四)最大限度地利用農村的生物質能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生物質能資源極其豐富。每年農作物秸稈產量約7億噸,其中的一半可作為能源使用,折合1.5億噸標準煤;樹木枝椏和林業廢棄物可獲得量約9億噸,1/3作為能源使用,折合2億噸標準煤;畜禽養殖和生活廢水也可以用來產生沼氣。此外,隨著植樹造林面積的擴大,每年可利用的生物質能資源潛力巨大。
(五)減輕農村薪柴利用對生態環境的壓力
目前我國農村仍然有相當一部分居民靠傳統的薪柴解決用能問題,約60%左右的農民直接燃燒秸稈和薪柴等生物質能。過度砍伐不僅導致部分地區植被破壞,加劇水土流失,直接燃燒還污染室內外環境,影響農民身體健康。一些地區焚燒秸稈造成濃煙密布,直接影響飛機的正常起飛和降落。
總之,在新農村建設中,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好事。利用農業、林業廢棄物生產建材,是發展循環經濟的重要內容,既可以變廢為寶,化害為利,也可以保證農民有一個好的生活環境。相反,如果我們不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我國的能源資源難以永續利用,環境質量難以改善,農民的生存環境和生活質量難以提高,企業競爭力難以提升,最終國家能源安全和經濟安全也難以保障。
在新農村建設中利用可再生能源的途徑與對策
應將循環經濟的發展理念落實在新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全過程,盡可能多地利用可再生能源資源,減少不可再生能源的消耗,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統籌城鄉發展,縮小收入差距,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為此,提出以下建議。
(一)統籌規劃,系統設計
我國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居住環境、風俗習慣、自然資源、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存在很大差異。因而,新村莊建設必須因地制宜,全面規劃,統籌安排,不能追求千篇一律;不能搞“大拆大建”,不能普遍建“中心村”,更不能實施修寬馬路、建大廣場等勞民傷財的“政績”工程。應將太陽能利用與建筑物結構結合起來,將美觀和實用結合起來,將專業化和多樣化結合起來,最大可能地利用光伏發電、太陽能熱利用;將國家的大規模開發與農村分散利用結合起來,滿足農牧民對電力、熱水等的需求。
(二)新農村建設中要盡量減少不可再生的資源能源消耗
一是在條件允許的地方,利用一切可再生的材料作為建筑材料,或在建筑物中增加可再生資源的使用量,例如,增加速生林、竹等可再生資源的利用;二是在建設中盡可能利用新型建筑材料,如煤矸石、粉煤灰等制造的新型建材,減少大量“吃”耕地的實心黏土磚等材料的生產和使用,使建筑材料中消耗的不可再生能源達到最少。
(三)政策引導,加快發展
國家應增加對新農村建設中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資金投入,解決農民的部分資金;發揮政策的引導作用,既能滿足農民對能源的需求,又不增加農民的負擔;要引導社會資金投入新農村建設中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以保障農民有能力分享社會經濟發展的成果。整合資源,形成合力。一是加強國內各部門計劃之間的協調,集中力量“辦大事”;二是利用國際合作途徑,加以集成,改善農村能源消費結構,提高消費水平。
(四)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利用可再生能源
“四位一體”和“五配套”是生物質能利用的好形式。所謂“四位一體”,就是以太陽能為動力,以沼氣為紐帶,將種植業和養殖業結合起來,在全封閉條件下將沼氣池、豬禽舍、廁所和日光溫室等一體化。簡言之,就是建大棚利用太陽能養豬養雞、種植蔬菜,以及人畜糞便作原料發酵生產沼氣用于照明,沼渣作肥料又用于種植,既解決農村的能源供應,改善農民衛生狀況和生活環境,又可以減少農作物和蔬菜生長中農藥化肥的使用量,改善食品品質,保障食品安全。所謂“五配套”模式,則是解決西北干旱地區的用水困難,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途徑。具體實現形式是:建一個沼氣池、一個果園、一個暖圈、一個蓄水窖和一個看營房,實行人廁、沼氣、豬圈三結合,圈下建沼氣池,池上搞養殖,除養豬外,圈內還可以放籠養雞,形成雞糞喂豬、豬糞池產沼氣的立體養殖和多種經營系統。
(五)提高新農村建設中利用可再生能源的技術水平
一是加強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技術研究和開發,依靠技術進步,實現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二是推進現有技術產業化,特別是提高制造業技術水平;三是依靠技術進步,降低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經濟成本,保證農民以較低的經濟成本獲得必需的能源。
(作者單位: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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