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洛陽西安咸陽寶雞石嘴山太原等城市,已形成或計劃形成的人工景觀水面達56平方公里
記者日前沿黃河流域采訪,發現一些地區借生態建設名義大量截引“景觀水”“經濟水”和“開發水”,不僅影響了黃河水量統一調度管理秩序,還造成水資源浪費,加劇了黃河水資源的供需矛盾。
生態水變“景觀水”
借生態建設項目大造城市“景觀”,是黃河流域近年來“偷梁換柱”獲取生態水的最大的“貓膩”。記者調查統計,黃河流域已經有16座大中城市實施“攔河造湖”“挖湖引水”計劃。其中鄭州、洛陽、西安、咸陽、寶雞、石嘴山、太原已形成或計劃形成的人工景觀水面達56平方公里。
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市星海湖以“濕地保護”的名義實施城市景觀水項目,規劃總面積約43平方公里,其中開辟常年性水面20平方公里。而石嘴山市年均降雨量不足200毫米,蒸發量卻高達2000多毫米。預計工程全部整治完成以后,常年性蓄水量可達2300萬立方米,初步估算項目區每年蒸發消耗的水量約為3400萬立方米。
除石嘴山市星海湖外,河南洛陽市、鄭州市,陜西省西安、延安、寶雞、咸陽等地均開始“攔河造湖”。其中洛陽市已投資4億元在洛河老城區段建成四級橡膠壩,并進行河道整治,形成8平方公里的水面;鄭州市計劃投資20多億元,在東部新區開挖面積為6平方公里的人工湖;西安市繼投資近5億元開辟人工水面3.6平方公里后,又計劃投資10億元建設“廣運潭”項目,形成近7平方公里的湖面;咸陽市在渭河河道上建造“咸陽湖”,計劃投資6億元至10億元,將形成6.4平方公里水面。
生態水變“經濟水”
“林漿紙一體化”是黃河流域另一項假借生態建設、實為發展造紙業的高耗水項目。這種以制造速生豐產林為其提供主要原料的項目,打的是一場生態水消耗戰。
記者通過對內蒙古盤古集團紙業和寧夏美利紙業的采訪發現,兩個企業均是“林漿紙一體化”的模式。其中,盤古集團紙業全部建成后,要達到年生產24萬噸高檔新聞紙的生產能力。而美利紙業最終要建成年生產能力達100萬噸的生產廠。
記者在盤古集團紙業了解到,企業的一期工程已于去年6月開工,今年第一條高檔新聞紙生產線就可投入生產。同時年產5萬噸楊木化機漿項目也將開工,預計2007年9月可投入生產。屆時一期紙業項目年生產能力可達6萬噸高檔新聞紙,其中82%楊木化機漿自制供給。
據參與建設的一位負責人介紹,盤古集團紙業一期工程每生產1噸紙耗水15立方米,6萬噸就是90萬立方米,這還不包括樹木的耗水。
而寧夏美利紙業的副總經理王思義介紹,他們去年生產了22萬噸紙,速生豐產林基地12萬畝,紙業生產年用水量為1600萬立方米,林業基地用水量為3600萬立方米。而當他們的生產能力達到100萬噸時,將新增黃河取水量3000萬立方米。
據了解,兩個企業都需要100萬畝的楊樹基地,計劃一部分樹在沙漠里種,一部分在灌區種。楊樹被稱為“抽水機”,在沙漠里種楊樹,每年每畝用水300立方米左右,僅美利紙業就準備在騰格里沙漠中種植20萬畝楊樹,年耗水量將達6000萬立方米。
生態水變“開發水”
記者采訪發現,一些地區引黃河水澆灌沙漠、荒漠,搞沙產業開發。地處騰格里沙漠邊緣寧夏青銅峽市的邵剛鎮,近年來,以荒漠化治理的名義引進20家公司,已開發葡萄1.1萬畝,蘋果1萬畝。
據了解,目前這些公司采取引黃提灌的辦法解決水源問題。僅一畝蘋果樹,每年消耗水量1100立方米。據邵崗鎮長張全才介紹,目前,寧夏正在改建一條貫通寧夏平原的灌渠,工程完工后,邵崗鎮可再開發5萬畝沙荒地。
寧夏水利部門提供的數字表明,這條正在修建的新的引水渠一旦完工,控制土地總面積將達到100萬畝,可開發灌渠兩側的荒地21萬畝,還可以使25萬畝揚水灌區和井灌區成為自流灌區。
內蒙古盤古集團造紙的原料基地磴口縣哈騰套海林場在烏蘭布和沙漠東北邊緣租賃了84萬畝沙地種樹,租期30年,現在已經開發了9年,其開發面積達10萬畝。但是,眼下只種了1萬多畝楊樹,卻開發了2萬多畝農田包租給農民種糧食。
據副場長秦淑珍介紹,現在他們是打深井灌溉,成本很高,計劃修一個揚水站,配套建9公里渠道連接到河套灌區的烏審干渠,引灌區的農業水灌溉,屆時,據估計每年將引黃河水2億立方米。
生態用水亮“紅燈”
就在黃河流域一些地區“偷梁換柱”耗用“生態水”之際,黃河流域真正的生態用水卻亮起了“紅燈”。據《黃土高原地區水土保持淤地壩規劃》,黃河流域僅規劃內的半干旱、干旱區域淤地壩建成后就將需要43億立方米-55億立方米的水。而黃河流域的用水量,則已超過開發利用率60%的河流生態安全線。
專家指出,在擠出水土保持用水都非常困難的情況下,再用有限的水資源搞“景觀水”“經濟水”“開發水”,將加劇黃河水資源的供需矛盾。據黃委會專家組測算,如果不加以控制的話,黃河流域的景觀開發用水和生態經濟開發用水,將超過10億立方米。
更為嚴重的是,這些“用水”絕大多數都未經過批準。據了解,對于在河流上取水,或將黃河水的用途加以變更,國務院曾經在取水許可管理辦法及相關條例中明確規定,必須得到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才可實施。事實上,目前黃河沿岸大中城市實施的“攔河造湖”和“挖湖引水”計劃,只有寶雞、咸陽、鄭州的項目得到了黃委會的批準。
而發展“林紙一體化”和林果治沙等項目用水,也未經過黃委會批準。內蒙古水利廳一位負責人說,這些項目多數是打著沙產業的名義,其實,并不是沙產業的項目。錢學森同志當初提出的“沙產業”主要是指對于“光能”的利用,確切地說,應當是“光沙結合”,而不是“林水結合”。可是,現在的這些項目,卻大都變成了高耗水項目。
黃委會副主任廖義偉說,近年來,黃河流域的社會經濟有了比較大的發展,為此,全社會對水的需求,也已經從工農業生產對水的需求,以及廣大群眾對生活用水的需求,發展到眼下對環境用水的需求,由此表明,全社會在用水需求方面發生了變化,對目前水資源管理的體制、方式以及理念等提出了新的課題,因此,需要制訂一個全面的黃河水資源利用規劃,通盤考慮區域經濟的發展、河流生態的健康以及周邊自然環境的生態保護。(記者丁銘林嵬姜雪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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