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風暴”直指住房醫療等民生難題
“與前兩個‘國八條’相比,這次‘國六條’最明顯的變化是,發文單位多了監察部和國家統計局。”建設部一位官員日前對本報記者說,房地產現在的問題主要是由于去年的兩個“國八條”執行不力。此次“國六條”中,監察部的介入,顯然是“動干部的”。
記者注意到,去年參與穩定房價的7個國務院部門,今年成了9個。國家統計局在穩定房價中的作用,顯而易見是,國家統計局的加入是要加強房地產市場的信息披露。而監察部將扮演怎樣的角色呢?
其實,近年來,在國務院一些職能部門解決和老百姓利益相關問題的過程中,監察部的身影已經頻繁出現:在環保部門查處群眾反映突出的環境問題時,監察部已經介入;在土地部門解決征地農民補償問題時,監察部門也在參與;甚至看病難、上學貴等民生問題也已經進入監察部門的視線。
國土資源部:我們查事,他們查人
“我們查事,他們查人。”國土資源部一位官員如此描述近幾年來他們和監察部的合作。
這位官員解釋說,兩個部門近年來多次組成調查組對土地違法案件調查的背景是,一些地方存在錯誤的政績觀,土地違法反彈現象比較嚴重,量大面廣、地方政府主導、形式手段多樣化已成為當前土地違法的新特點。國務院的各部門有自己的職能分工,國土資源部門只能就事查事,但管不了事情背后錯誤的政績觀,或者是干部的不作為。兩個部門聯合行動,就能在處理土地違法違規案件的同時,調查處理相關責任人。
就在幾天前,監察部和國土資源部還聯合披露了5起土地違法案件。究竟有多少不作為的責任人因為土地問題被監察部門動了烏紗帽?這樣的數據雖然沒有被職能部門披露,但在很多次新聞發布會上,國土資源部都表示說,將繼續加大和監察部聯合辦案的力度,公開查處一批嚴重違法批地、用地案件,尤其對涉及到地方政府及其部門的案件,堅決依法追究責任,不僅要追究直接責任人,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地方官員必須在污染和帽子間作出選擇
在環保領域,環保部門和監察部的聯合行動已經迫使一些地方官員必須在“帽子”和污染之間作出選擇。
國家環保總局環境執法監察局的一位官員說,兩個部門從2005年起開始用掛牌督辦的方式查處環境違法案件,在2005年掛牌的9起環境違法案件中7起案件追究了27名責任人,其中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就有15人。
一起掛牌督辦案件中被監察部門誡免談話的地方官員告訴記者,原以為只要自己經濟、作風上沒問題就和監察部門無緣,沒想到自己會因為環保問題被監察部門盯住。
環保總局的官員說,其實環保部門和監察部門更重要的合作是今年年初兩部門聯合出臺了《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這份部門規章矛頭直指那些在環保方面不作為、失職瀆職的官員。
在環境保護領域,監察部門的態度是要將環境保護納入地方政府和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督促各地全面整改重大環境安全隱患,嚴厲打擊企業違法排污行為,嚴肅查處各種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
重點聚焦醫療教育住房環保等民生問題
在今年3月舉行的全國糾風工作會上,監察部明確表示,2006年要著力推進治理教育亂收費、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解決企業違法排污等損害群眾環境權益問題等“三項重點”工作。
此外,監察部還表示要全面清理和規范評比達標活動,嚴格規范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兩項新的“專項整治”工作,要求各地嚴肅查處利用評比達標活動亂收費和搞各種攤派的行為;全面清理針對出租汽車的收費項目,嚴格規范出租汽車企業經營行為,切實保障出租汽車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監察部門為什么把目光聚焦在更多的民生問題?最近,監察部副部長陳昌智在參加國務院7部門整治環境違法會議上有一番講話,雖然這篇論述是針對環境話題而言的,但字里行間的觀點則可以折射出監察部的身影出現在與民生相關的多個領域的真正用意。
陳昌智談到,7部門聯手整治環境違法是維護中央權威、保證政令暢通的具體體現。他說,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就加強環境保護工作作出了許多重要決策和部署,中央領導同志還十分關注具體環保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僅晉、陜、內蒙古、寧4省(區)交界地區電石鐵合金焦炭行業的污染問題,領導同志的批示就有15次。但是,一些地方和部門在執行中央政策時,態度不夠堅決,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的地方還與國家檢查組“捉迷藏”,給違法企業通風報信。
他說,這些行為嚴重影響了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損害了中央權威。監察機關要通過參加專項行動,保證環境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得到貫徹落實,確保中央政令暢通,絕不允許任何人在執行中央政令方面打折扣。
不管是環保部門、國土資源部門這幾家和監察部合作多次的部門,還是剛剛與監察部聯手的建設部門,都認為大家聯合出擊就是要“維護中央權威、保證政令暢通”。
專家:監察部介入意在扭轉地方政績觀
在采訪中,記者也聽到一些地方政府的一把手有這樣的抱怨,認為現在考核指標太多,安全生產、計劃生育、土地問題、環境保護,現在又多了一個穩定房價的任務,這些問題由于有了監察部門的介入都和地方官員的“帽子”直接掛鉤,太多的任務和“帽子”掛鉤,太多的任務由地方政府一把手負責,弄得地方官員都不知道該撲哪一項了。
對部分官員的抱怨,研究公務員制度的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副教授句華博士說,其實,監察部介入也是依法行政的,不會隨隨便便就把誰的帽子摘掉,被摘帽子的人肯定是不作為,有瀆職失職行為,如果執政行為過得了關又何必怕監察部門呢。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石志夫說,其實《公務員法》中對公務員的行為是包括獎勵和懲戒的,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以及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等都會受到相應的懲處。監察部頻頻介入和老百姓利益相關的領域,一方面確實可以對地方政府的政績觀進行引導,另一方面也可以通過這種方式告訴老百姓,中央關注老百姓呼吁的民生問題。
句華博士特別提出一個行政倫理的概念,她解釋說,行政倫理雖然是一個舶來詞匯,但簡單來說就是我們一直所倡導的為人民服務,在各級官員的執政層面可以表述為,在官員們作出行政行為時應該首先考慮的是,自己的這個決定會不會損壞群眾的利益。
為什么要提行政倫理這個概念?句華解釋說,有的時候或許一個決定一個政策不違規,也不違法,但損害了老百姓的利益,有的政策從短期看沒什么問題,但從長遠來看損害了當地群眾的利益。從行政倫理的角度看,這就是錯誤的政績觀。她說,所以提出行政倫理的概念,就是要讓官員的頭腦里始終有一根弦——某項決策會不會損害到老百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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