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重點:
威脅飲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隱患
工業園區的環境違法問題
建設項目環境違法問題
由國家環保總局、監察部、司法部等國務院7部門聯合開展的2006年度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將在全國展開。國家環保總局表示今年整治行動將圍繞三個集中展開:
———集中整治威脅飲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隱患。國家環保總局表示,要在2005年飲用水源保護區專項檢查基礎上,對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的環境違法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同時還將集中整治對飲用水源構成重大污染事故隱患的排污企業。重點整治長江、黃河、淮河、遼河、松花江等重點流域沿岸大中型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存在的環境安全隱患。對直接導致飲用水源地水質超標的排污企業,必須停產整治,對嚴重威脅環境安全的,要依法關閉。
———集中整治工業園區的環境違法問題。國務院7部門的聯合整治行動將對轄區內各類工業園區在建設、管理過程中的環境違法問題進行一次全面清理,重點整治化工、冶煉、印染、造紙、制革、釀造和廢舊物資加工等企業集中的工業園區的排污問題。
國家環保總局要求,要堅決糾正工業園區建設、管理過程中,降低環境保護準入門檻、阻撓干擾環保部門現場執法檢查、降低或取消排污費等一系列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行為;要對工業園區內未履行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即擅自開工建設或者擅自投產的企業,一律責令停止建設或停止生產;對建有污水處理廠但不能達標排放的工業園區內的企業限期治理,治理期間應限產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責令其停產整治或依法關閉。對故意超標排放、弄虛作假和屢查屢犯或者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違法企業,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從嚴處罰,同時要依法追究企業責任人的責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達標無望的,要依照有關規定徹底關閉。
———集中整治建設項目環境違法問題。聯合行動將對2003年環境影響評價法實施以來的建設項目,重點是化工、冶煉、造紙、印染、公路等行業的建設項目(包括在建和已運營公路)執行環保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建設項目在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環保“三同時”監管和驗收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對未經環保部門審批的違法違規建設項目依法查處,并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告。對未按規定申請環保“三同時”驗收,長期以試生產名義違法排污的企業,一律停產整治。
7部門將組織督查組,檢查本次專項行動的落實情況,并向國務院報告。同時還將按照《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配合監察機關直接查辦一批典型環境違法案件,追究一批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違法違紀行為的行政責任,嚴肅處理一批直接責任人。 (記者郄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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