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家質檢總局和環保總局聯合頒布的《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環境保護控制標準》已于2月開始實施,該標準的實施將進一步規范可用做原料固體廢物的進口管理工作,防止進口廢物原料帶來的環境污染。
天津檢驗檢疫局提醒相關進口單位:要高度重視國家進口廢物新環控標準,避免貨物對我國環境造成污染以及因貨物不符合環控標準造成退運而產生的經濟損失。
記者從天津檢驗檢疫局了解到,2005年,天津檢驗檢疫局共對天津口岸32419批進口廢物原料實施了檢驗檢疫,檢出不符合我國環控標準的廢物81批。
天津檢驗檢疫局介紹,新標準是在1996年原標準的基礎上結合當前的經濟與社會形勢修改發布的,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與原標準相比新標準在進口廢物原料的禁有物、嚴格控制物、夾雜物和放射性檢測方面都做出更加嚴格的限制。
新標準在原標準只對廢金屬進行放射性檢測的基礎上規定對所有進口廢物原料都要進行放射性檢測;廢紙的一般限制夾雜物控制比例由原來的不超過2.5%加嚴到不超過1.5%,嚴格限制夾雜物控制比例由原來的不超過0.03%加嚴到不超過0.01%;同時在“控制標準和要求”中專門增加了“進口廢五金電器可回收利用的材料應不低于廢五金電器總重量的80%,其中可利用金屬的含量應不低于廢五金電器總重量的60%”等。(孟華、袁寶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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